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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新时代万亩设施蔬菜发展三年行动方案为贯彻落实市第五次党代会和区第二次党代会精神,推进设施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立足区位和资源优势,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围绕巩固提升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地位,坚持以工业化理念、产业化思维,前端抓好技术支撑、中端抓好组织生产、后端抓好市场营销,提高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推动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实现农业增效、农村增绿、农民增收。二、目标任务整合涉农资源,大力实施特色农业现代化示范区高质量建设五年行动、设施农业推广应用三年行动,实现蔬菜产业集约化、规模化发展,力争到2023年沿羊头镇产业路打造1条万亩设施蔬菜产业长廊,建成一个0
2、5万亩大棚蔬菜基地,带动全区蔬菜(含食用菌)产量年均增长5%以上,达到35万吨,产值达20亿元以上,把区打造成为粤港澳大湾区名副其实的“菜篮子”。三、重点工作(一)狠抓设施蔬菜基地规划建设。以兴办工业园区的思维进行设施蔬菜基地建设,按照园区化开发、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的发展思路,鼓励国有平台公司、村集体参与设施蔬菜基地建设,分享产业红利,稳定增收渠道。尊重市场主体和农民意愿,综合考虑产业基础和市场需求,在保障粮食种植面积基础上,优化产业布局。大力引导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特别鼓励流转旱地优先用于发展设施蔬菜生产,让规模经营有力支撑设施蔬菜基地加快发展。加强设施蔬菜基地机耕道路、排灌水渠、滴
3、灌或喷灌等基础设施建设,达到“渠相通、路相连、旱能灌、涝能排、机能进、物能运、土肥沃、产出高”目标。加快现代化物质装备及新技术在设施蔬菜上的推广应用,稳步提升现代设施蔬菜生产水平。到2023年,全区新建设施蔬菜基地达到1万亩以上。(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局、乡村振兴局,农投公司,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等,排名第一为牵头单位,下同)(二)推进全域绿色化生产。按照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标准,推进设施蔬菜生产全域绿色化。加强菜地质量建设,实施菜地土壤改良工程,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实施轮作换茬和病虫害绿色防控。强化质量安全监管,严格投入品管理,完善质量追溯体系,确保商品蔬
4、菜质量安全检测合格率保持在99%以上。(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教科局、市场监管局、乡村振兴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等)(三)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支持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做大做强,到2023年,力争培育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达到5家以上。积极培育社会化、专业化服务组织,支持服务组织开展精准化服务。鼓励工商企业建设设施蔬菜生产基地,开展产销对接。强化利益联结,通过“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等模式联结基地规模占商品蔬菜面积的60%以上。(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投促中心,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等)
5、(四)积极培育蔬菜品牌。以“生态蔬菜”区域公用品牌的“生态、长寿”核心价值和产品质量标准为总揽,加大“蔬菜”品牌推介力度,提升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制定区域公用品牌管理制度,规范品牌使用与管理。突出蔬菜特色,深化与广州、深圳等大湾区城市市场监管部门的工作衔接,到2023年,全区力争获得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和“圳品”认定10个以上,争取更多蔬菜进入大湾区市场,将区打造成直供大湾区的高端特色蔬菜产业优势区。支持经营主体开展产品质量认证和标准制订。(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投促中心、经贸局、市场监管局、乡村振兴局、供销社,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等)(五)加强市场体系建设。充分利用电
6、商平台、线上线下融合、“互联网+”等各种新兴手段,加强蔬菜市场营销,扩大蔬菜市场占有率。谋划筹建农产品交易中心,促使农产品交易向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发展。推进海关报关一体化工作,前移封箱查验,打通直供港澳及出口的通道。以粤港澳大湾区为重点,紧盯消费市场的变化,加大宣传推介力度,在设施蔬菜基地建立订单生产、冷链配送、定向销售的产销衔接渠道。同时,在现有流通体系的基础上,完善仓储物流设施,不断提高蔬菜流通效率。完善冷链物流体系,建设一批产地预冷、保鲜设施设备等。(责任单位:区经贸局、供销社、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等)(六)提升产后处理及加工能力。引导支持市场主体开展以分选、
7、清洗、包装为手段的蔬菜产后商品化处理,使蔬菜商品化处理率提高到60%以上。支持企业开发泡菜、酱菜、腌菜、蔬菜饮料和脱水蔬菜等精深加工产品,促进产业集聚和转型升级,缓解集中上市压力,增加蔬菜附加值,解决蔬菜“销售难”问题。积极发展农业和第二、三产业融合式发展,大力推进农产品精加工,推动休闲旅游农业发展,提升农产品附加值。(责任单位:区经贸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等)(七)健全科技服务体系。加强区、乡两级农业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充实服务人员队伍。加强与华南农业大学、农科院、农科院等区内外科研院所联系,针对设施蔬菜发展的瓶颈,开展联合攻关。支持科研单位建立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
8、基地,开展良种良法研究和示范。集成推广水肥一体化、设施栽培、绿色防控等技术,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充分利用各级培训平台培养农业科技实用人才,努力提高生产者技能,不断提升设施蔬菜生产水平。建立检测平台中心,引进社会资本和科研机构,推动我区农业向高质量、高标准发展。(责任单位:区教科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区人民政府联系分管农业农村领导为副组长,区直各有关单位领导为成员的推进万亩设施蔬菜建设专班,强化统筹协调和服务,健全工作制度,明确部门职责,确保完成目标任务。各乡镇(街道)也要把万亩设施蔬菜发展作为实施农业全面东融的重要抓手,
9、及时成立产业发展专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保障,统筹推进产业发展。(二)加大资金投入。区农业农村部门整合高标准农田、产地仓储、特色农业示范区等项目资金;投资促进、供销部门整合冷链物流项目资金;乡村振兴部门整合产业发展资金用于设施蔬菜基地建设。同时积极向上级争取产业强镇、优势区建设、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绿色高质高效创建、全产业链、农业科技园区、创新型县(区)等项目资金,用于蔬菜产业发展。加强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引导金融机构创新推出“桂惠贷+农业担保”政府性、政策性金融产品,推动金融机构对发展蔬菜产业的经营主体给予贷款支持。(三)强化督查考核。把万亩设施蔬菜发展工作纳入全区绩效考评和乡村
10、振兴实绩考核,加大督查力度,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落实成效突出的乡镇(街道),将在资金、项目等方面予以倾斜扶持,对推进产业发展进度缓慢的,给予通报批评。附件:1.区2021-2023年万亩设施蔬菜基地面积任务2.2021-2023年区万亩设施蔬菜发展工作安排附件22021-2023年区万亩设施蔬菜发展工作安排时间工作内容区、乡镇制定印发工作方案,开展设施蔬菜基地建设。区级组织对设施蔬菜基地现场核验。月开展设施蔬菜基地建设。月各级开展招商引资、宣传推介、产销对接等活动。月区级组织对设施蔬菜基地现场核验。月开展设施蔬菜基地建设。月各级开展招商引资、宣传推介、产销对接等活动。月区级组织对设施蔬菜基
11、地现场核验。政策解读一、制定市区万亩设施蔬菜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的必要性目的是为贯彻落实市第五次党代会、区第二次党代会精神,推进设施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二、政策依据为贯彻落实市和区第二次党代会精神,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香芋全产业链和万亩设施蔬菜发展扶持政策指导意见的通知文件要求立足区位和资源优势,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围绕巩固提升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地位,坚持以工业化理念、产业化思维,前端抓好技术支撑、中端抓好组织生产、后端抓好市场营销,提高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推动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实现农业增效、农村增绿、农民增收。三、市区万亩设施蔬菜发展三年行动
12、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的主要内容说明(一)对象范围1、脱贫户和监测户。对自主发展或实质性参与优势特色产业且达到规定标准的脱贫户(不包括2014年、2015年脱贫户,下同)和监测户进行产业以奖代补,要按照市区农业农村局市区乡村振兴局市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区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产业以奖代补实施方案的通知(贺平农发(2021)21号)制定的产业奖补方案执行。2、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过渡期内,原则上按脱贫村累计不高于200万元/村的标准对能带动脱贫户和监测户发展的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产业项目给予支持。统筹安排不超过30%的县衔接资金支持非贫困村发展产业(包括村级集体经济产业项目),每个非贫
13、困村累计不高于50万元。3、新型经营主体。鼓励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扶贫车间等经营主体与脱贫户、脱贫村签订订单合同、产品包销合同、基地务工协议、入股分红协议等带动脱贫户和监测户增收。支持经营主体建设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培育或采用优良品种、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引进新技术新设备、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实施乡村旅游项目、推动一二三产融合、延伸产业链条、实施数字农业(智慧农业)发展等,单个项目补助补贴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该项目投资总额的50%o对于重点培育的经营主体和重点打造的示范基地,可适当提高补助标准,单个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该项目投资总额的100%o(一)目标任务以强有力的
14、政策扶持,推动区香芋全产业链发展三年(2021-2023年)行动方案区设施蔬菜发展“百千万”工程三年(2021-2023年)行动方案落地实施。力争到2023年,全区香芋种植面积达到5万亩,鲜芋产量达8万吨以上,产值达8亿元以上;打造1个以上万亩设施蔬菜基地,全区蔬菜产量达到70万吨以上,产值达到23亿元以上。“香芋”“蔬菜”品牌在区内外具有较高知名度、美誉度、竞争力、影响力。(三)扶持方式对于脱贫户和监测户当年发展的产业,一次性给予奖补。对于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新型经营主体年度建设项目,通过以奖代补、先建后补方式给予扶持。(四)补贴标准各乡镇(街道)核准统计上报补贴面积后,由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测算补贴标准及拨付补贴资金到各乡镇(街道)。(五)办理程序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办理程序与自治区文件一致:行政村申报;乡镇(街道)核实、公示;信息录入;行文上报;资金发放。(六)资金保障充分用好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整合各类财政涉农资金以及社会帮扶资金等,在落实衔接资金投入产业发展的占比达到50%的基础上,原则上要将投入产业发展资金的20%-40%用于香芋全产业链和万亩设施蔬菜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