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无线电干扰投诉和查处工作办法(修订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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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无线电干扰投诉和查处工作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无线电干扰投诉和查处工作,规范无线电干扰查处工作程序,有效维护电波秩序,依法保护用频设台用户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无线电管理条例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部无线电干扰投诉和查处工作暂行办法无线电干扰投诉和查处实施细则,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自治区人民政府无线电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无线电监测机构(含自治区无线电监测站、14个市无线电监测中心)负责受理的无线电干扰投诉和查处工作。第三条自治区人民政府无线电主管部门负责承担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下达的查处任

2、务,负责我区跨市干扰投诉和查处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对无线电监测机构的干扰投诉和查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各市无线电监测中心负责本辖区内的干扰投诉和查处工作,以及上级无线电管理机构下达的查处任务。自治区无线电监测站承担自治区人民政府无线电主管部门下达的查处任务,并对各市无线电监测中心干扰查处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在必要时协同开展干扰查处。第四条区内合法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的单位或个人,受到无线电有害干扰时,可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无线电主管部门或各市无线电监测中心提出干扰投诉。第五条要求干扰保护的频率和台站,应具备合法有效的频率使用许可证或无线电台执照。第六条投诉人可通过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公布的

3、干扰投诉电话或书面函件方式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无线电主管部门或干扰发生地无线电监测中心提出无线电干扰投诉,同时提交无线电干扰投诉单(见附件1)等书面材料。投诉人也可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无线电干扰投诉受理中心热线(12381)、自治区政务服务热线(12345)提出无线电干扰投诉。由于突发影响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等重大无线电干扰,确实来不及提出书面干扰投诉的,可通过电话等方式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无线电主管部门或干扰发生地无线电监测中心口头提出干扰投诉,并在2个工作日内补齐相关材料。第七条投诉人应当在干扰投诉前进行自查,排除由于自身设备故障、用户误操作等内部原因造成的干扰.有条件的用户,还可将疑似的干扰源位置、

4、频谱图等相关信息与无线电干扰投诉单一并提交受理干扰投诉的部门.第八条接到干扰投诉后,受理干扰投诉的部门应当及时进行审查。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及时受理;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一次性告知投诉人具体原因。第九条对重大无线电干扰事件,受理干扰投诉的部门应当及时向上级无线电管理机构报告。第十条下列情况的干扰投诉不予受理:(一)由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负责受理的短波、卫星等业务的干扰投诉;(二)不属于我区无线电管理机构职权范围的;(三)按有关规定不予受理的其他情况。第十一条对受理的干扰投诉,投诉人应积极配合开展干扰确认工作,为工作人员查处干扰提供便利。干扰无法确认的,受理干扰投诉的机构应当及时告知投诉人.第

5、十二条对于干扰源在本单位辖区以外的,承担干扰查处工作的单位应及时报请上级无线电管理机构开展干扰查处.第十三条国家下达的无线电干扰排查任务,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无线电干扰投诉和查处实施细则中明确的要求完成。自治区人民政府无线电主管部门受理的干扰投诉,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无线电干扰投诉和查处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的时限要求下达干扰排查任务0对于第一级无线电干扰,应立即下达;对于第二级无线电干扰,应在受理后24小时内下达;对于第三级无线电干扰应在受理后48小时内下达。无线电监测机构承担上级下达的干扰排查任务,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无线电干扰投诉和查处实施细则第六条规定的时限要求启动干扰监测,完成监测并报告结果。

6、对于第一级无线电干扰,接到任务后立即启动干扰监测,3天内完成监测并报告结果;对于第二级无线电干扰,应在接到任务后当日启动干扰监测,7日内完成监测并报告结果;对于第三级无线电干扰,应在接到任务后24小时内启动干扰监测,10天内完成监测并报告结果。各市无线电监测中心受理无线电干扰投诉后,启动干扰监测、完成监测并报告结果的时限要求参照本条第三款接到干扰排查任务后的相关时限要求执行.第十四条处理无线电有害干扰应当遵循频带外让频带内、次要业务让主要业务、后用让先用、无规划让有规划的原则。第十五条对干扰查处中发现涉嫌违法违规的行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无线电管理条例行政处罚法等

7、法律法规及时开展行政执法工作。第十六条干扰查处结束后,无线电监测机构应当填报无线电干扰投诉排查任务回执单(见附件2),同时将查处情况以书面形式及时告知投诉人(见附件3)。其他有关涉及干扰查处证据采集和归档工作,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无线电干扰投诉和查处实施细则第四章第十七条至第二十条执行。第十七条涉及军地之间无线电干扰事宜,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无线电主管部门会同中国人民解放军电磁频谱管理机构通过军地协调机制协商解决.第十八条自治区人民政府无线电主管部门对历次干扰查处情况进行归档分析,不定期对干扰查处情况进行通报。无线电监测机构应加强对干扰出现较多的频段和区域的日常无线电监测工作。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

8、日起施行,广西壮族自治区无线电干扰投诉和查处工作暂行办法(桂工信规范202017号)同时废止。无线电干扰投诉单编号:基本信息投诉单位/投诉人(签章)通信地址投诉日期联系人手机受干扰台站执照编号/频率使用许可文号受干扰台(站)地址受干扰中心频率受干扰起止时间疑似干扰源位置(选填)干扰现象描述干扰影响程度口非常严重比较严重口严重口一般口轻微投诉内容摘要受理单位领导审核受理单位经办人填表日期年月日无线电干扰投诉排查任务回执单基本信息主办单位任务单号联系人电话埴表日期工作量统计固定盥测站()移动监测站(座)累计益测(小时)派出人员(人天)派出车辆(台次)干扰源位置查找到干扰源时间干扰产生的原因干扰查处

9、结果或未杳找到干扰的原因查处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难点巳采取措施下一步工作计划和相关建议填表人填表日期年月日无线电干扰推杳结果反馈表干扰投诉受理单编号:基本信息投诉单位/投诉人投诉日期联系人手机投诉内容干扰投诉处理结果受理单位(签章)联系人及电话:日期: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无线电干扰投诉和查处工作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的修订说明一修订背景近年来,随着无线电管理工作深入推进,无线电干扰投诉和查处工作也随之发生变化。主要为:一是工信部无线电管理局成立了无线电干扰投诉受理中心,干扰投诉和查处工作流程和内容有了更新。二是去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无线电管理条例出台,对干扰投诉和查处工作进行了新的明确。

10、因此,我厅于2020年10月印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无线电干扰投诉和查处工作暂行办法(桂工信规范202017号)应作出相应调整修改。经组织讨论研究,形成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无线电干扰投诉和查处工作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二、修订主要内容一是规范表述“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无线电管理条例,对机构名称等内容进行规范表述。比如“广西无线电管理机构”表述为“自治区人民政府无线电主管部门同时对一些不准确的表述进行修改,对一些复杂的表述进行简化。二是增加文件依据。修订稿增加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无线电管理条例等文件依据。三是完善职能职责和工作流程。重新对自治区无线电监测站、各市无线电监测中心干扰投诉和查处职能

11、职责进行明确,删除了无相关依据的工作内容,更新了相关工作流程。条文修订情况及说明修订前序号原条文修订后条文修订说明I标题广西壮族自治区无线电干扰投诉和查处工作暂行办法标题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无线电干扰投诉和查处工作办法1 .此办法仅与工信厅业务工作相关,更加准确.2 .办法为修订版,删除“哲行二字符合规范.2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无线电干扰投诉和查处工作,规范无线电干扰查处工作程序,有效维护电波秩序,依法保护用频设台用户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和相关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无线电干扰投诉和查处工作,规范无线电干扰查处工作程序,有效维护电波秩序,依法

12、保护用频设台用户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无线电管理条例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部无线电干扰投诉和查处工作普行办法无线电干扰投诉和查处实施细则,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补充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依据。3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无线电管理机构及各市无线电管理机构负责受理的无线电干扰投诉和组织开展的无线电干扰查处工作.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自治区人民政府无线电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无线电监测机构(含自治区无线电监测站、M个市无线电监测中心)负竞受理的无线电干扰投诉和查处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无线电管理条例的机构名称规范表述。4第三条自治区无线电管理机构负责承担国家无线电管理

13、机构下达的查处任务及跨市、聆省(市)无线电干扰查处的组织、协调,负责对各市无线电管理机构干扰投诉受理、查处工作的监督检查.各市无线电管理机构负责受理辖K内除短波、卫星业务以外非军事系统无线电业务的干扰投诉、对受理的干扰投诉、自治区无线电管理机构交办的干扰投诉开展查处.自治区无线电监测站负贲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突发、跨区域干扰的排查,为各市无线电管理机构干扰排查提供技术指导.第三条自治区人民政府无线电主管部门负责承担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下达的查处任务,负责我区跨市干扰投诉和查处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对无线电监测机构的干扰投诉和查处工作进行监督检杳.各市无线电监测中心负贲本辖区内的干扰投诉和查处工作,

14、以及上级无发电管理机构下达的查处任务。自治区无线电监测站承担自治区人民政府无歧电主管部门下达的查处任务,并为各市无线电监测中心干扰查处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在必要时协同开展干扰查处。1根据广西壮旗自治区无线电管理条例的机构名称规范表述.2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无线电干扰投诉和查处工作暂行办法,跨省无线电干扰查处由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组织、协碉,各省(区)承担相关查处任务.3 .删除“除短波、卫星业务以外非军事系统无线电业务相关内容,在第十条对受理范围统一明确,逻辑更加清晰.4 .根据实际工作开展情况,对自治区无线电监测站干扰投诉和查处工作职责重新明确.5第四条自治区内合法使用除短波、卫星业务以外无线

15、电业务的非军事系统的单位或个人,受到无线电有害干扰时,均可向属地无线电管理机构提出干扰投诉.船的、航空器.铁路机车(含动车组列车)设置、使用的制式无线电台受到无线电有害干扰时,应首先向颁发该无线电台执照的管理机构提出干扰投诉.航空无线电业务专用频率、广播业务专用频率受到无线电有害干扰时,应首先向颁发该无发电频率许可的管理机构提出干扰投诉.免执照管理的无线电台(站)受到有害千扰时、可向属地无线电管理机构报告,但不得提出保护要求.第四条区内合法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的单位或个人,受到无线电有害干扰时,可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无线电主管部门或各市无发电监测中心提出干扰投诉.1.规范原条文第一款表述。2.删去原条文第二、三、四款.新条文已有相关表述.6第五条要求干扰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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