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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2018年度宜昌市综合考核水平评价优良意见表根据省职改办要求,本单位对本年度专业技术申报人员分为优、良两个层次上报,比例为1:4。评价以现行申报条件、评价标准为依据,以专业技术人员业绩、能力为导向,综合“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内容。本单位2018年度申报评审材料共份,根据评价标准与比例,同志评价为O负责人:公章年月日说明:“单位综合评价”:单位对本年度专业技术申报人员分为优、良两个层次上报,比例为1:4(即:“优”占比20%、“良”占比80%),按四舍五入原则确定人员。对于四舍五入后未达到一名“优”的单位(只有1-2名申报人员的单位),不再进行单独综合考核水平评价,直接确认为“良”,或者由上一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集中此类单位人员按上述比例进行“单位综合考评水平评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