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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民一二审程序的区分与联系,我国一jR程序的地位和作用一般程序是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通常运用的程序。我国实行两市终审制,一个案件经两级人民法院审理即告终结,因此通常的民事诉讼程序包括第审程序和其次审程序。般程序起着各种诉讼程序通则的作用,是整个民事审判程序的基础。一审程序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的程序。二审程序,又叫上诉程序,是指民事诉讼的当事人不服法院未确定的裁判,在法定期间内向上级法院提起变更或撤销该未生效裁判的恳求所引起的诉讼。审和二审程序作为支挣起我国民事诉讼程序的两大支柱,二者在相互关联的同时也体现着如下区分:一、引发程序的缘由与提起程序的主体不同。一审程序发生的缘由是
2、原、被告间发生民事争议,基于当事人行使起诉权C二审程序发生的缘由是当事人不服一审未生效的裁判,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匕诉而起先,基于当事人行使上诉权C二、对提起诉讼的方式与时间的要求不同。一市原则书面,特殊口头。二审必需书面三、审理的对象与适用的程序不同。一审针对原、被告双方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与其所依据的事实和法律适用C二审法院审理上诉案件不能适用简易程序。二审法院审理的上诉案件,除了适用二审程序的有关规定外,还应当参照般程序的相关规定。四、审结期限与裁判的效力不同。匕案之日起6/3从以上可以看出,一审程序是二审程序的前提和基础,二审程序是一审程序的接着和发展。二审程序并不是诉讼的必经程序。所以民
3、事诉讼中最基本的是一审程序,而一审程序中及基本的是一般程序。一般程序作为民事诉讼程序的居础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第一、具有程序的完整性。在民事诉讼中,一般程序相较于其他程序规定的最为完备。从体系上看,一般程序包括了从当事人起诉和法院受理起先,经过审理前打算、开庭审理,直到评议宣判等各种法定诉讼程序,每个阶段相互连接,体系完整。从内容上看,一般程序不仅对诉讼各个阶段的具体内容和步骤作了具体的规定,而且对诉讼中的意外状况,如撤诉、中止等也做了规定。充分体现了一般程序内容完整性的特点。完备的体系不仅为其他诉讼程序提够了原则性的指引作用,而且为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供应了保障。其次、具有广泛的适用性。一般程序
4、适用于各级各类人民法院案件的审理“中级以上和特地法院审理一审案件必需运用一般程序。基层法院审理简洁民事案件和当事人协商适用简易程序外都适用般程序。而且简易程序其实是一股程序的简化。第三、具有独立性。审理民事案件已经适用一般程序的不得再适用其他程序。一般程序在民事诉讼中还起着各种诉讼程序通则的作用。主耍体现在以F方面:第一、一般程序指导简易程序。民事诉讼各个程序中,假如有特殊规定的则适用其规定,假如没有规定的,则依据一般程序的规定。简易程序作为一般程序的简化,可以快速审结简洁民事案件C我国民事诉讼法针对简易程序也做了特地的规定,但在这些特殊规定的结尾处做出了如卜规定:审理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的,简易程序有规定的,适用简易程序的规定;简易程序没有规定的,适用一般程用相关的规定。由此可以看出一般程序对简易程序的原则指导作用。其次、一般程序规范若二审程序。二审程序作为更高一级的审理程序,程序的规则更加严格。二审法院审理的上诉案件,除了适用二审程序的有关规定外,还应当参照一股程序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