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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乡镇医保公共服务规范编制说明一、起草背景近年来,宿城区在全区15个镇(街道)推进“15分钟医保服务圈”示范点建设,目前已建成5个省级示范点,10个市级示范点,设置村(社区X医院、药店、银行网点等医保便民服务站,逐步建成了区、镇、村三级医保公共服务网络,为乡镇医保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在政策方面,国家、省、市医保局均已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和支持乡镇医保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在技术层面,随着信息化技术的发展,全国医疗保障信息平台、OCR系统、江苏医保云等线上平台陆续投入使用,乡镇医保服务信息化建设已经具备了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在人才队伍方面,各镇(街道)均已配备专兼职医保服务人员,通过培训
2、和管理可持续提高服务素质和管理水平;在资金投入方面,国家和省市各级政府都将乡镇医疗保障事业作为重点扶持对象,通过资金投入来支持乡镇医保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宿城区参加基本医保人员60.57万人,全区基本医保参保率稳定在98.5%以上,其中,参加职工医保10.04万人、居民医保50.53万人。人民群众对于优质、便捷、高效的医保服务需求日益增强,乡镇(街道)群众到市、县(区)医保部门办理业务交通不便消耗时长。推行乡镇医保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可以提高医保公共服务效率和质量,使不同地区之间保持统一的优质的服务水平,确保群众获得更好的服务体验,促进公共资源的合理配置,并增强医保服务的公平性和透明性。二、主
3、要目的到2023年底,所有镇级以上医保经办服务窗口标准化率达100%,村(社区)实现高频医保事项帮办代办,部分医保服务事项放到定点医药机构和金融机构办理,让所有参保群众享受到优质便捷、安全高效、同质同标的医保服务。三、编制过程1 .研究相关文件组织起草人员学习了解医保工作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标准起草制定相关要求。2 .开展座谈调研组织相关业务科室人员和区、镇两级医保窗口工作人员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局领导带队赴各镇(街道)开展现场调研,了解医保公共服务开展情况。3 .起草标准草案局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确定草案框架,分管负责同志组织人员做好具体起草工作。草案正文共分9大部分,包括适用范围、起
4、草依据、术语和定义、场所建设、服务事项、队伍建设、制度规范、监督评价和投诉处置、经费保障等,依据的标准文件包括投诉处理指南(GB/T17242入社会保险服务总则(GB/T27768)和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服务指南编制规范(GB/T36114Jb4 .征求意见建议标准草案定稿后,分别征求9家相关区直部门和15家镇(街道)意见建议,共收集意见建议2条,部分采纳1条。同时,邀请标准起草专家研提意见,对草案内容、文本格式等进行修改调整,形成标准报批稿报市场监管部门审核。四、预期效果本标准的制定对全市乡镇医保公共服务规范化、科学化发展具有很好地指导意义,有助于乡镇提升医保公共服务硬件建设、软件建设、队伍
5、建设、综合管理等水平。推行乡镇医保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可以提高医保公共服务效率和质量,使不同地区之间保持统一的优质的服务水平,确保群众获得更好的服务体验,促进公共资源的合理配置,并增强医保服务的公平性和透明性。乡镇医保公共服务标准化,以全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为参考,全面推行“一窗通办、全科服务”,使广大参保群众办事更加方便、更加快捷、更加有获得感,进一步提升基层参保群众办理医保公共服务体验感和满意度。五、参考文献本标准在编写过程中参考了GB/T36H4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服务指南编制规范、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苏医保发2023)40号)全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操作指引、江苏省医疗保障经办服务规范(试行(苏医保发(2020)101号X江苏省医疗保障公共服务文明用语规范(苏医保办发2020)35号),从上层统一了标准,便于全市统一实施,相关内容与现行工作无相违背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