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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祁门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目录1总则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适用范围1.4 工作原则2组织指挥体系2.1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及职责2.2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2.3防汛现场指挥机构组成及其职责2.4有关部门配合和衔接机制3汛(旱)前准备3.1 责任落实3.2 应急预案3.3 汛(旱)前检查3.4 工程准备3.5 应急物资3.6 培训演练3.7 宣传教育3.8 8社会动员4.1 监测预报4.2 预警发布4.3 预警响应5信息报告及发布5.1 信息报告内容5.2 信息报送5.3 信息发布6应急响应6.1响应分级6. 2响应条件6.3 响应启动6.4 响应措施6.5 响应终止7应急保障
2、6.6 队伍保障6.7 物资保障7. 3资金保障8. 4技术保障9. 5通信保障10. 6交通保障11. 电力保障8后期处置8.1 善后工作8.2 总结评估9附则9.1 奖励与责任9.2 预案解释部门9.3 预案实施时间1.1编制目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做好水旱灾害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少灾害造成的危害,保障经济社会稳定发展。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安
3、徽省抗旱条例、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安徽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预案,制定本预案。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水旱灾害的防范与处置。1.4工作原则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军地协同、全民参与的原则。2组织指挥体系2.1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及职责县人民政府设立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县防指),负责组织、指挥、协调、指导、监督全县防汛抗旱工作。主要职责是:(1)贯彻落实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及县委、县政府对防汛抗旱工
4、作的决策部署;(2)制定全县防汛抗旱工作政策、制度等;(3)依法组织制定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方案、洪水调度方案、应急水量调度方案等;(4)组织开展防汛抗旱检查,监督落实重要工程和重点地区防汛抗旱责任;(5)组织协调、指挥决策和指导监督重大水旱灾害应急抢险救援工作,调度运用影响重大的防洪抗旱工程设施;(6)指导监督防汛抗旱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7)承担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2.1.1县防指组成县防指由县政府县长任总指挥,分管应急管理部门的常务副县长任第一副总指挥,分管农水部门的副县长任常务副总指挥、分管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的副县长任副总指挥,县政府办主任、县人武部副部长、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县农业
5、农村水利局局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县气象局局长、祁山镇镇长、武警中队队长任副指挥,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教育局、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县卫健委、县林业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开发区、县城投公司、县文投公司、县公安局、县高铁办、县高速办、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供电公司、县电信分公司、县移动分公司、县联通分公司、县人保财险、国元保险祁门县支公司、安徽祁门水电公司为成员单位。2.1.2成员单位职责县委组织部负责督查各级行政首长防汛抗旱责任制落实情况,掌握党政领导干部在组织抗洪抢险、抗旱和救灾工作中履
6、职情况。县委宣传部负责把控全县防汛抗旱宣传工作导向,组织、协调和指导新闻宣传单位做好防汛抗旱新闻宣传报道工作。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做好水旱灾害影像资料收集整理和制作;及时发布县防指公告,准确报道经县防指审定的汛情、旱情公告和各地防汛抗旱工作动态。县发改委负责指导防汛抗旱设施规划和建设工作,负责防汛抗旱设施建设、重点工程除险加固、水毁工程修复投资计划的协调安排。县财政局负责筹集防汛抗旱资金,按照县防指确定的分配方案,及时下拨中央和省、市级防汛抗旱经费并监督使用。县住建局负责中心城区防洪工作及中心城区的排涝、供水和城建系统防洪、排涝、供水工程安全运行。组织、指导市政设施和民用设施的防洪排涝工作。防台风
7、期间负责做好建筑行业高空作业、塔吊等安全监管工作。县司法局负责本系统的防汛抗旱工作。县民政局负责组织安排危险区民政福利设施及财产安全转移等工作。县科技商务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所属企业的防汛抗旱工作,督促有关企业做好尾矿坝(库)的安全度汛工作。指导重点企业调整作业时间,避峰用电;协调落实农业排灌和抗灾用电指标。负责协调保障公众移动通信网的通信畅通。负责指导灾区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监测,协调做好灾区生活必需品的组织、供应。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公路、水路及工程设施防汛抗旱工作,组织抢险救援力量实施公路、水路抢通保通,保障工程设施安全;协助征调防汛抗旱抢险救灾所需车辆、船舶等交通运输工具,优先运送受灾人员、抢
8、险救援人员和救灾物资。县教育局负责组织指导各类学校加强防洪避险知识宣传,指导在校师生及时开展应急避险工作,督促指导受灾学校开展灾后自救和恢复教学秩序工作。县文化旅游体育局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文化经营单位,A级旅游景区做好防汛防台风工作。县卫健委负责洪涝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护工作,及时向县防指提供洪涝旱灾区疫情与防治信息,组织开展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流行。县林业局负责做好竹木等抗洪抢险物资储备和林场抗旱保苗。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组织指导水环境质量应急监测,为实施防洪、供水调度提供水质状况,协调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祁门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本区域内的防洪和排涝工作。县城投公司负
9、责做好工程项目和中心城区的安全度汛。县文投公司负责做好工程项目的安全度汛。县公安局负责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运送防汛抗旱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的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抗旱物资以及破坏防洪抗旱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防汛抗旱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或转移。县高铁办、县高速办负责祁门段工程建设防汛安全工作。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参加抗洪抢险排涝、遇险群众救助;协助当地政府做好抗旱地区群众生活保障用水救助工作。县供电公司负责其所属水库水电站、电力设施的防洪及电力调度安全工作,保障防汛、排涝、抗旱的电力供应。县电信分公
10、司、县移动分公司、县联通分公司负责保障防汛抗旱信息网络、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信息畅通和无线电通信频率及其正常使用。协调保障公众移动通信网的通信畅通;根据市防指要求向社会发布气象、防汛、洪水信息。县人保财险公司负责洪涝旱灾发生后的灾后保险理赔工作。国元保险祁门县支公司负责洪涝旱灾发生后的农业保险理赔工作。安徽水电祁门公司负责保障防汛、排涝、抗旱的电力供应和电力抢修。落实防汛抗旱电力指标。2. 2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县防办)为县防指办事机构,承担县防指日常工作,设在县应急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应急局局长担任。主要职责是:(1)组织拟订并实施县级防汛抗旱应急
11、预案;(2)收集掌握汛情、旱情、险情、灾情和防汛抗旱行动情况等;(3)组织防汛抗旱会商,分析研判形势,提出应对方案与建议;(4)协调、监督各地各有关部门落实市防指工作部署;(5)组织指导防汛抗旱物资储备和防汛抗旱队伍建设;(6)组织指导防汛抗旱宣传教育和培训演练;(7)组织指导重大水旱灾害应急处置的调查评估工作。2. 3防汛现场指挥机构组成及其职责当中心城区(阊江)出现超警戒水位、水工程出现重大险情或其他紧急情况需要现场指挥的,组建现场指挥机构。现场指挥机构由当地行政首长、武警部队首长和水利专家组成,专家组负责拟订抢险方案,行政首长对抢险方案进行决策,并组织实施。武警部队、消防救援大队参加抢险
12、,由事发地人武部负责组织、协调。2.4 有关部门配合和衔接机制应急管理、农水、气象等部门建立定期会商和信息共享机制,健全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和监测预警网络,共同分析研判汛情旱情和险情灾情,实时共享相关监测预报预警和重要调度信息,联合开展防灾救灾综合演练、检查督察等,形成工作合力。农水部门将水情预报系统接入应急管理部门,向应急管理部门提供实时雨水情信息和预测预报成果。当预报发生大洪水或突发险情时,农水部门组织防洪会商,应急管理等部门派员参加。当江河湖泊达到警戒水位并预报继续上涨时,应急管理部门应组织指导有关地方提前落实抢险队伍、预置抢险物资,视情开展巡查值守,做好应急抢险和人员转移准备。洪水灾害发生
13、后,农水部门按照防汛抗旱指挥部部署,派出技术专家组,协助应急管理部门开展险情处置,提供技术支持。在汛期,河道、水库、水电站、闸坝等水工程管理单位必须按照规定对水工程进行巡查,发现险情,必须立即采取抢护措施,并及时向防汛抗旱指挥部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3汛(旱)前准备2.5 责任落实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分级负责制、部门责任制、技术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分包责任制等各类防汛抗旱责任制,确保防汛抗旱责任全覆盖、无盲区。2.6 应急预案各级各部门修订完善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江河湖泊和水工程防御洪水、抗御旱灾、应急调水方案,台风和山洪灾害防御预案,人员转移避险和抢险救援预案等。2.7 汛(旱)前检查各
14、级各部门开展汛(旱)前大检查,查找薄弱环节,限期整改,消除隐患,确保度汛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位;做好抗旱设备维修保养工作,确保正常运行。2.8 工程准备完成水毁工程修复、在建开口工程复堤复坝任务,整治消除各类防洪工程度汛隐患,落实汛期在建涉水工程和病险工程安全度汛方案和措施。2.9 应急物资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重点防洪工程管理单位以及受洪水、干旱威胁的单位应备足防汛抗旱物资,落实调运措施。2.10 训演练各级各部门及相关单位组织开展防汛抗旱责任人、防汛抢险队员、抗旱服务队员及有关人员开展汛(旱)前培训。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及防汛抗旱责任单位应开展不同类型的汛(旱)前应急演练。2.11 传教育各级
15、各部门多渠道、多形式开展防灾避险知识宣传教育,推动防灾避险知识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增强社会公众防灾减灾意识,提高风险识别、防灾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3. 8社会动员各级政府应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巡堤查险、抢险除险、人员转移、抗旱供水等防汛抗旱工作。4监测预警3.4 监测预报气象部门负责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农水部门负责水情、旱情监测预报;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地质灾害监测预报;住建部门负责城市内涝监测预报。各部门及时向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送信息。3.5 预警发布气象部门负责暴雨、台风预警发布,农水部门负责水情(江河洪水、山洪)、旱情预警发布。3.6 预警响应4. 3.1当发布暴雨预警时,各级各有关部门采取以下措施:(I)县防办视情组织多部门会商研判,明确重点影响区域和防范应对工作重点,加强对各地暴雨防范应对工作的指导督促。(2)县气象局密切监视天气变化,加密天气预报。(3)县农水局密切监视水情变化,做好重要江河湖库水情预报,视情调度重要江河湖库预泄;指导督促水工程管理单位按照工程控制运用办法等规定进行调度运用,加强水工程维护、巡查。(4)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时发布地质灾害预警,指导督促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