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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院“国培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院“国培计划”项目管理,明确二级学院和部门的管理权限与职责,明晰项目实施的目标与任务,保障“国培计划”项目的完成质量,依据相关文件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院承办的“国培计划”项目。第二章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第三条为加强对“国培计划”项目的组织领导,成立学院“国培计划”项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学院“国培计划”项目执行办公室(简称“校国培办”),办公室设在继续教育学院。第四条校国培办职责:(一)“国培计划”项目的统筹管理、项目指导、绩效考核,承担上级主管部门的评估验收工作;(二)项目申报的总体规划和项目投标工作;(三
2、)培训方案的统筹论证工作;(四)酒店的统一招标;(五)学校“国培计划”项目资料汇总,并指导二级学院子项目资料建设。第五条二级学院职责:(一)子项目申报书的撰写;(二)项目培训的具体实施:入学报到、学员培训期间的食宿与交通、方案设计、课程安排、专家聘请、实践基地联络、项目管理与项目总结,确保培训的质量和效果;(三)本学院子项目的课程资源建设和培训档案建设。第三章组织实施和考核评估第六条学院“国培计划”项目实行“子项目负责制”。二级学院成立“国培计划”子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学院院长、学科首席专家和学科负责人等组成。按子项目组建项目实施管理团队,成员由学科负责人、班主任、经费管理人员等组成。第七
3、条子项目所在学院的院长负责该项目的统筹管理,指导学院开展项目申报、学科培训、子项目总结与绩效评估工作。学科首席专家原则上由具有高级职称且有培训管理经验的人员担任,首席专家主要承担子项目的培训方案设计与论证、授课专家团队的组建等工作。学科负责人应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和专业能力,热爱教师培训工作,负责子项目的具体实施与质量管理。班主任应由有一定管理经验,工作责任心强,能承担参训学员培训指导任务的人员担任。经费管理人员应由工作责任心强,对“国培计划”项目经费管理规定有一定了解的人员担任。第八条二级学院在子项目申报书撰写前和培训实施前,应分别进行项目培训需求调研,形成项目需求调研报告,制定科学合理的培训实
4、施方案。按照关于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对标培训需求,开展主题式培训,优化课程设置,实践性课程不少于50%,增强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级学院在项目实施中注重培训方式与方法的创新,采用问题式、研讨式、案例式、情境式、体验式、参与式、任务驱动式等多种方式,将专题学习与现场观摩实践相结合,网络研修指导与线下实践相结合,注重提升学员的参与性,充分调动学员学习的主动性和能动性。第九条二级学院在项目培训实施完成后10天内完成学院层面培训工作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存档,向校国培办报送以下材料:参训学员登记表、参训学员住宿登记表(含原始签名)、参训学员考勤记
5、录、参训统计表、满意度统计表、结业学员名单、优秀学员名单、培训工作简报、培训生成性资源、子项目学科绩效自评报告等(包括纸质文本和电子版材料)。校国培办负责各学科培训资料的分类、汇编与存档。第十条校国培办通过查验培训资料、学员座谈、现场督导、培训满意度调查等措施对各子项目适时进行考核评估。在此基础上,校国培办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评估验收。子项目评估结论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一)优秀。很好地完成了子项目的预定目标和任务;组织管理严谨,提供文件资料翔实;经费使用合理;成果有创新、有特色、有较强推广价值;培训团队和谐,成员工作积极主动,对子项目工作认同感强;学员满意度高;学校评价好;考核专家
6、组无争议意见。(二)合格。基本完成了子项目的预定目标和任务;组织管理有序,提供文件资料完整;经费使用合理;成果较好;项目团队和谐,成员工作到位,对子项目工作认同感较强;学员比较满意;学校评价较好;考核专家组意见基本一致。(S)不合格。未达到子项目的预定目标和任务;组织管理一般,学员满意度较差。子项目考核评估结果将作为二级学院年度事业发展基础工作年度考核指标中“社会服务工作”的重要评分依据。第十一条学员参训期间的安全问题由二级学院负责。第四章经费管理第十二条“国培计划”项目经费是财政安排的专项经费,专项经费的开支范围及标准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参照和“国培计划”经费管理文件的相关规定实
7、施,主要用于支付培训期间发生的食宿费、培训场地与设备费、讲课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以及其他费用等。第十三条学院“国培计划”项目专项经费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项目经费的85%拨付二级学院使用;9%由继续教育学院集中管理,用于项目申报、项目调研、国培资料编印和评估验收等支出;6%由学校统筹,作为学校场地设备费等。经费支出严格执行学校财务报销审批手续,单独核算,专款专用,接受上级财政、教育、审计、纪监等部门的监督检查。第十四条二级学院按照学校要求做好本学院费用预算。须按规定用途使用经费,建立健全本学院“国培计划”项目经费使用责任制,二级学院院长对经费使用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负责。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办法由学院“国培计划”项目执行办公室负责解释。学院承办的中小学教师省级教师培训、市级培训及其他相关培训参照本办法实行。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