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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工作方案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中央财政提前批资金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申报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为做好2022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项目目标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乡村振兴战略提出的“健全农业社会化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精神,围绕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带领小农户发展现代农业为主要目标,兼顾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通过实施2022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引导小农户广泛接受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努力形成主体多元、竞争充分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市场,满足农业生产和农民需求,提高农机具使用效率;强化
2、政策扶持,培育壮大社会化服务主体,完善服务机制,加大典型示范带动,鼓励多种服务方式发展;加强监管,营造统一开放、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集中连片地推进机械化、规模化、集约化的绿色高效现代农业生产方式,着力提高我县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推动我县农机“全程化、规模化、组织化、高质化、效率化”发展,实现农机社会化服务的市场主体进一步壮大、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展、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促进农业绿色发展和资源可持续利用,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全程社会化服务模式和项目管理运行机制。通过项目实施,努力实现以下目标:(一)把服务小农户作为政策支持的主要对象,着力解决小农户的规模化生产难题。引领小规模分散经营农户走向现
3、代农业发展轨道。(二)以支持农业生产托管为重点,推进服务带动型规模经营,集中连片推进机械化、规模化、集约化生产。降低农民生产经营成本,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三)把提升粮食生产和特色优势农产品生产效益作为支持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目标。通过改进农业生产方式,增强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减少农业生产用水量,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二、项目实施内容(一)确定主导产业和关键环节1、补助作物品种玉米大面积种植、适合机械作业的秋粮作物。2、补助环节玉米统防统治、收获、秸秆粉碎还田环节。农机服务组织对农户、适度规模经营主体进行玉米统防统治+联合收获+秸秆还田作业服务,通过财政补贴可为农户和适度规模经营主体
4、降低玉米病虫草害防治、收获和秸秆还田成本,提高玉米品质和玉米产量,解决单个农户办不好的田间综合防治难题,改善地力、减少用肥、杜绝秸秆焚烧,实现农业提质增效和绿色发展。以上三个补助环节总计7.5万亩,补助资金400万元。3、补助对象及补助形式项目实施受益主体主要是小农户以及家庭农场、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小农户为主,服务小农户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补助资金或面积占比应高于60%。资金直接补贴给服务组织,服务组织少收取农户费用。4、补助标准结合我县农业生产实际,研究制定各生产环节补助标准。根据中央预算资金和扶持服务的面积任务安排,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单季作物亩均各关
5、键环节补助总量不超过100元。我县计划补助额度明细:玉米统防统治7.5万亩,2次,平均每次每亩补助5元,计75万元;玉米机械联合收获7.5万亩,平均每亩补助28.3元,计212.5万元;玉米秸秆粉碎还田7.5万亩,平均每亩补助15元,计112.5万元;合计400万元。(详细补助清单附后)其中对小农户服务补助比例略高于服务规模经营主体,为防止政策垒大户对单一规模经营主体补助面积最高不超过500亩。5、涉及到的乡镇面积(作业区域)按照整镇整村成方连片作业的原则,作业区域选定为镇1万亩、南楼乡1.5万亩、西平乐乡1万亩、新安镇1万亩、曲阳桥镇1.5万亩、南岗镇1.5万亩等6个乡镇共计7.5万亩。如果
6、上述乡镇不能完成计划作业面积或出现资金结余情况,不能完成作业面积的乡镇政府应提前向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工作办公室提出作业面积调整申请,接到乡镇申请后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工作办公室应及时在上述6个乡镇之间及时做出作业面积调整或向南牛乡、新城铺镇延伸,兑付补贴资金应以最终实际完成作业面积为准。6、时间任务节点安排(1)制定实施方案:2022年6月初制定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并报市农业农村局和省农业农村厅备案;(2)确定服务组织:2022年6月底前组织社会化服务项目的招投标工作。招标工作完成后,中标单位要及时与标的所在乡镇对接并与组织项目实施的村街和服务的农户分别签订服务合同。与签订村委会合同
7、要附具体接受服务农户的土地汇总表。根据自己中标情况制定具体项目的实施方案,并报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工作办公室备案。(3)具体实施时间:2022年7月TO月,完成社会化服务项目所有任务目标。(4)检查核实:2022年11月底前完成项目的检查核实。(5)资金兑付:2022年12月中旬前完成对实施社会化服务项目主体兑付补助资金。(6)总结验收:2022年12月底前完成总结验收。(二)项目实施组织应当具备的标准1、提供农业生产社会服务的服务组织应具备的基本条件(1)在工商部门依法注册登记,取得相应的法人营业执照,无不良记录,无异常名录的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公司等,并有规范的章程、健全的组织机构、
8、完善的财务制度和管理制度等和固定办公场所。(2)具备提供相应服务的能力和时间,应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以及其他能力(包括农机具、技术和管理人员、技术力量,在能力和时间上能够按照服务合同、协议要求和方便群众、不误农时原则提供服务);引进第三方质检,作业机械实施作业过程必须有监测仪器,记录、汇总作业数据和轨迹。(3)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4)能够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社会化服务组织在“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注册登记,纳入平台主体库或名录
9、库管理。2、托管服务应达到的标准(1)统防统治应达到中国农业机械协会发布的植保无人机作业质量团体标准T/CAMA062019.(2)玉米收获应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发布的玉米收获机作业质量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NY/T13552007.(3)玉米秸秆粉碎还田应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发布的秸秆粉碎还田机作业质量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NY/T5002015.3、社会化服务工作要点(1)签订服务合同。项目实施的服务组织要与项目组织实施单位和服务的每个农户分别签订农业农村部或省农业农村厅推行的制式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地块、服务内容、作业时间、质量要求、收费金额、补贴金额、质检验收等。服务对象
10、、服务内容、作业面积及补贴金额等要在项目实施村村级公务栏进行公示,农业农村局和乡镇存档备查。服务合同具体格式由农业农村局制定。(2)提供作业服务。服务合同公示无异议后,服务组织要按照服务合同要求提供相关服务。鼓励推进北斗作业监测终端安装与应用,探索将监测数据作为作业补助面积核定、相关补贴资金发放等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三)优选服务组织1、公平竞争,择优选择原则。依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招投标在全县范围内选定4家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组织承担项目实施,制定服务质量标准,签订服务协议。2、服务能力与服务要求相适应原则。参与提供服务的社会化组织原则上应当拥有与服务内容和要求相适应的机具、人力
11、、管理和技术力量,并根据服务内容、服务能力合理划分服务区域,做到方便群众需要与方便作业统筹。3、坚持优先安排部级托管服务创新试点、省级十佳品牌组织、省市级示范托管组织,在同等条件下按“质优、价廉”优先原则选用。(四)监督项目实施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强项目监管和指导,推动项目实施规范化。通过公开招标在全县范围内择优选择服务组织承担项目实施,制定相关服务标准,规范服务内容、签订服务合同、提供作业服务对象等工作。在项目各阶段时间节点,对服务组织本阶段项目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服务质量,指导做好各项服务图表资料的填写,保证项目如期顺利完成。对参与项目实施的服务组织进行综合评价,对项目完成好、群众满意度
12、高、带动作用强的,列入县涉农实施项目库;对工作落后、群众满意度低,三年内不能参与涉农项目。(五)检查验收1、县级审核验收由第三方质检公司对项目进行检查验收,根据项目实施不同阶段的特点,强化全过程动态管理,确保项目实施质量。县农业农村局根据第三方出具的质检报告,按照作业任务一定比例,对服务组织作业实施情况和第三方质检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核查。核查结束后,将验收核实确认的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对审核合格的要及时拨付项目资金。2、市级检查验收项目实施完毕,申请市农业农村局进行项目验收。验收内容主要包括:组织发动情况、具体实施情况、项目实施成效等。对于检查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
13、时整改。(六)兑付补助资金项目验收合格后,县农业农村局要及时汇总有关资料,向县财政局申请办理补贴资金结算。县农业农村局及时拨付项目资金。(七)项目总结项目实施过程中及完成后,要及时总结典型模式和成功经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内容,将绩效评价报告、工作总结在年底前报送省农业农村厅,报告内容要包括任务面积完成、补助种类及环节、市场服务价格、财政补助标准和补助规模、资金拨付、存在问题、下步打算、工作意见和建议等内容。(八)绩效评价强化基础管理,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加强档案资料管理,认真组织开展服务组织的服务质量和考核评价,将服务对象的满意度作为衡量服务质量的重要标准,科学评价服务的内容
14、、效果,以及资金兑付、档案存档情况等,充分听取服务对象意见,将服务对象自愿性和满意程度作为考核验收的重要依据。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人民政府把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纳入重要工作议程,成立了副县长秦云为组长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农业、财政等部门和有关乡镇,确保项目落实,取得实效。我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由郭海平同志(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农财中心主任)任主任,成员单位有农财中心、植保站、农机管理站、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等部门技术人员。另外各乡镇也要成立由乡镇政府领导牵头、相关部门参加的组织领导机构,确保农业生产社会化服
15、务项目工作的顺利实施。(二)保障经费落实。县财政局从县级财政资金中安排工作经费5万元,专项用于第三方质检服务费用和项目的宣传培训与入户指导、监督检查、项目验收、经验总结与完善政策措施等。(三)严格督促指导。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建立由乡、村有关人员组成的质量监督小组,明确分工,强化责任,扎实做好巡回督导和业务指导工作,强化社会监督,公布举报电话XX,设置举报信箱,及时受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四)强化资金监管。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要严格执行上级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补助资金使用范围、开支标准,落实资金使用计划(或方案)的制定、实施和审核责任;切实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对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五)加强宣传引导。引导服务组织创新服务方式和服务机制,加强服务质量和价格监管,推动制定行业服务标准。高度重视相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充分尊重广大农户和服务组织意愿,注意调动农户和服务组织积极性,大力营造推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的良好环境,鼓励引导广大农民和服务组织积极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