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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67.040X08中华人民共和OBI家标准GB/TXXXXX-XXXX代替GB/T246162009冷藏、冷冻食品的物流包装、标志、运输和仓储Logisticspackage,transportandstorageforrefrigeratedandfrozenfoods(征求意见稿)(本稿完成日期:2018年4月20日)XXXX-XX-XX 实施XXXX-XX-XX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目次前言21范围32规范性引用文件33术语和定义34 物流包装45 包装标志46 运输47仓储68温控记录7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
2、标准代替GB/T246162009冷藏食品物流包装、标志、运输和储存和GB/T246172009冷冻食品物流包装、标志、运输和储存。本标准以GB/T246162009为主,整合了GB/T246172009的部分内容,与GB/T24616-2009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一一修改了标准名称(见封面);一增加了术语“冷冻食品”、“物流包装”、“预冷”,删除了“冷藏运输”(见第3章);一修改了第4章标题,并与第5章内容进行了合并(见第4章,2009版的第4章和第5章):一增加了对包装材料密闭性、防水性、抗压性、耐寒性和相关气体的渗透性的要求(见4.1.2);修改了包装尺寸,使之与标准托
3、盘(120OmmX1000mm)相匹配(见4.1.3);一一增加了“易失水”的注解(见4.1.4):一一增加了对包装作业人员的要求(见4.1.5);一增加了对运输设备防冻性能及设置温度异常报警装置的要求(见5.1.1);一梳理了运输环节的作业流程,从装载、厢内摆置、运输、卸货、交货五个环节分别对作业要求进行了详细规定(见5.2,2009版的6.2);一修改了第6章的标题(见第6章,2009版的第7章);一一增加了对大、中型冷库的要求(见6.1.1):增加了对冷库内的监测装置及制冷机组温控仪器设备等进行定期校检后记录档案的保存时间要求(见6.1.3);增加了对冷库照明的要求(见6.1.6);一一
4、增加了对冷库作业人员的要求(见6.1.9);一梳理了仓储环节的作业流程,从入库、堆码、仓储、出库四个环节分别对作业要求进行了详细规定(见6.2,2009版的7.2);增加了对冷藏、冷冻食品在运输、仓储、装卸等物流各环节的温度信息采集、记录,及建立追溯体系、采集追溯信息物流的规定(见第7章)。本标准由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69)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冷链物流专业委员会、厦门市标准化研究院、国家农产品现代物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太古冷藏仓库有限公司、舟山陆港物流有限公司、深圳市凯东源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得米新材料、上海利泰物
5、流有限公司、顺丰速运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本标准代替了GB/T246162009和GB/T246172009oGB/T24616-2009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T246162009.GB/T24617-2009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T246172009o冷藏、冷冻食品的物流包装、标志、运输和仓储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冷藏、冷冻食品在物流过程中的包装、运输和仓储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冷藏、冷冻食品的物流作业。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6、1912008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48922008硬质直方体运输包装尺寸系列GB/T6388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GB/T9829水果和蔬菜冷库中物理条件定义和测量GB/T288432012食品冷链物流追溯管理要求GB50072冷库设计规范NY/T25342013生鲜畜禽肉冷链物流技术规范SB/T10428-2007初级生鲜食品配送良好操作规范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 1冷藏食品refrigeratedfoods在物流过程中,中心温度维持在8以下、冻结点以上,并最大程度保持原有品质和新鲜度的食品。3.2冷冻食品frozenfoods以可食用初级农产品等为主的原料,经加工处理
7、、速冻、包装等工序,在T8C及以下储运与销售的食品。3.3物流包装IOgiStiCSpackage为便于物流过程中的运输、仓储、装卸、堆码、发货、收货等作业,而对一定数量以销售包装形式存在的商品所进行的再次包装。3.4预冷pre-cooling在下一道工序之前的冷却,或在运输及入库前,对产品进行的快速冷却。GB/T25342013,定义3.44物流包装4.1 应根据冷藏、冷冻食品的类型、形状、特性及周边环境的影响等合理选择包装材料和包装方案,确保在物流过程中食品及其周围环境的安全卫生。4.2 包装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包装材料的安全卫生要求,在相应的温度下保持良好的密闭性、防水性、抗压性、耐寒
8、性和相关气体的渗透性。4.3 包装尺寸应采用符合GB/T48922008的规定且与标准托盘(120OnImX1000mm),货架、叉车及冷藏车、冷藏集装箱、冷藏船(舱)、冷藏列车等上下游设施设备相匹配的规格。4.4 包装不耐压的冷藏、冷冻食品时,应在包装容器内加支撑物或衬垫物,以避免食品的震动和碰撞;包装易失水”的冷藏、冷冻食品时,应在包装容器内加具有吸附能力的衬垫。各种包装填充物应符合相关食品卫生要求;与食品直接接触的,应达到食品接触级卫生要求。4.5 包装作业人员不应与食品直接接触;如需直接接触,应在作业前消毒、统一着装并戴上手套。5包装标志5.1包装标志应符合GB/T1912008的规定
9、。5.2包装收发货标志应符合GB/T6388的规定。5.3包装应标明食品的保存条件和保存期限。6运输6.1 运输设备要求6.1.1 运输冷藏、冷冻食品应使用专用设备,且应具备必要的制冷能力、防冻、隔热保温性能,确保运输期间厢体内达到冷藏、冷冻食品要求的温度。运输设备应配置温度异常报警装置。6.1.2 运输设备厢体应清洁、无毒、无害、无异味、无污染,并符合相关食品卫生要求。6.1.3 运输设备厢体应配置温湿度自动记录设备全程记录运输过程中厢体内部温湿度变化,或配置外部能直接观察的测温、测湿设备。6.1.4 运输设备厢体内不应放置具有尖角、棱角或突状物等的物品,以免刺破食品包装物造成污染。6.1.
10、5 运输设备制冷系统等设施凡有安全注意事项,应在相关的醒目位置设置警告标志或安全规程。制冷剂应采用环保工质。6.1.6 运输设备各部件(包括制冷系统、测温设备、温度异常报警装置等)应定期检查、保养及校验,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进行维修。6.2 作业规范6.2.1 装载6.2.1.1装载前,应对运输设备进行检查,确认制冷系统状态良好,并对运输设备厢体内壁进行清洁消毒,使其达到卫生要求。6.2.1.2运输设备厢体应在装载前进行预冷,当温度降至冷藏、冷冻食品预冷温度要求时,方可开始装载。预冷后的冷藏、冷冻食品应快速入厢。6.2.1.3装载作业区的作业时间、能量消耗、温度均应有严格的控制措施。
11、1)冷藏、冷冻食品自身产生的水分、汁液、血水,以及在物流过程中产生的冷凝水。6.2.1.4装载时,应按照不同的目的地,根据“后卸先装”、“重下轻上”、“大不压小”的顺序进行。不应倒置,不应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有腐蚀性、易污染的货品混装混运。6.2.1.5装载作业因故中断时,运输设备厢门应即时关闭,且制冷系统应保持正常运转。6.2.1.6使用多温区冷藏运输设备拼装运输冷藏食品时,在同一温度区域,具有强烈气味的食品、容易吸收异味的食品及需要单独存放的敏感食品,不应混装运输。6.2.1.7运输设备应加装隔温装置;对于多次开门情况,运输设备厢体应加装隔温帘。6.2.2厢内摆置6.2.2.1冷藏、冷冻
12、食品的堆积排列应紧密、稳固,必要时可使用支架、栅栏等固定装置防止货物移动。6.2.2.2货物与厢体前板距离应不小于IOCm,与箱体两侧侧板、后门间距应分别不小于5cm;货物码放高度不应超过制冷机组出风口下沿,以确保气流正常循环和温度均匀分布。6.2.2.3单温区运输设备厢体同一空间不应码放不同温度要求或可能造成交叉污染的货品。6.2.3运输6.2.3.1运输过程中,冷藏食品厢体空气温度应保持在冷藏食品要求的范围内;冷冻食品厢体空气温度应保持在T8以下,最高允许升温到75,但装卸后应尽快降至T8C以下。有特殊温度要求的冷冻食品应按约定要求执行。6.2.3.2运输过程中,厢门闭开频率应降至最低。6
13、.2.3.3运输过程中,应至少每5min监测记录一次车厢内的温度,超出允许的波动范围应有警示。6.2.3.4完成运输作业后,应及时对运输设备进行清洗消毒、通风、晾干后关门。达到相关食品卫生要求后,方可进行新的运输作业。6.2.4卸货6.2.4.1卸货前,如果检测到的冷藏、冷冻食品温度不合格时,应及时通知管理人员和货主,协商处理措施。6.2.4.2卸货应配备封闭式月台,货品不应落地,且不应滞留于常温下。6.2.4.3卸货作业区的任何作业应在冷藏、冷冻食品要求的温度环境下迅速进行。6.2.4.4卸货期间,冷藏食品中心温度升高幅度不应超过3C,冷冻食品中心温度不应超过T2C。6.2.4.5卸货时应轻
14、搬、轻放,不应任意摔掷。6.2.4.6卸货作业因故中断时,运输设备厢门应即时关闭,且制冷系统应开启并保持正常运转。6.2.5交货交货作业应按照下列流程进行:a)按合同规定及时通知收货方到货时间;b)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数量、质量要求进行交货,并做好可追溯的温度历史记录明细;c)按合同规定交付货品;d)核对收货方证件,并主动提供收货方温度检查记录;e)经收货方按照合同或提货单要求查验货品温度、外观和数量完好无误后签字,给予提货;f)按合同规定,记录装卸过程中产生的脱离冷链的时间,保存各项温度、时间记录备查;收货方可针对验收结果,要求追溯其他相应信息予以比对,作为确认责任归属的依据;物流企业可
15、主动提出相对应履历信息,作为要求协作方负担责任的凭据;g)货品有异议时,收货方应在保证货品安全的条件下,按照合同规定及时处理。7仓储7.1 冷库设施7.1.1 冷库设计应符合GB50072的规定,大、中型冷库宜建有低温穿堂和封闭式站台,并配有与运输车辆对接的密封装置。7.1.2 冷库各冷藏间应配置温度、湿度监测装置。监测装置应放在不受冷凝、异常气流、辐射、震动和可能冲击的地方。7.1.3 冷库内的监测装置及制冷机组温控仪器设备等,应定期校检并记录,记录档案至少保存两年。7.1.4 冷库应具备逃生指示、自救设施和被闭报警系统,并定期检查,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7.1.5 冷库作业工具应根据食品的种类特性区分使用,防止交叉污染。7.1.6 冷库应有充足的照明设施,采用冷光灯,防潮防爆,装有防护罩。7.1.7 应定期对冷库设备和系统进行检查、维护,发现异常应及时修理。7.1.8 冷库内应干净、整洁、无异味,应定期对库房、作业工具、周围环境等进行清洁、消毒,并达到相关食品卫生要求。7.1.9 冷库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