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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村“两委”干部工作绩效考核实施办法根据关于印发村“两委”干部工作绩效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的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我乡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对我乡农村“两委”干部的考核和管理,提高村“两委”干部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氛围。特制定本实施办法。一、考核人员范围全乡所有在职、纳入财政补贴范围的村“两委”干部。二、考核内容村“两委”干部的工作绩效考核分上班出勤考核和岗位绩效考核。上班出勤考核要求所有村“两委”干部在法定上班时间按时上班,并实行每日签到制度,不得以轮流值班的方式代替全勤上班。岗位绩效考核内容分两部分,一是乡党委政府对村“两委”干部每年的具体表现和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考核;二是
2、基层党员群众的民主测评情况。三、考核方法(一)上班出勤考核。每月开展一次,考核由乡组织实施,村党支部书记具体落实,要求村“两委”干部在上班时间实行每日签到(包括上下午,节假日除外),将签到情况以签名方式登记到村“两委”干部出勤签到表,不得代签,不得补签。乡党委政府因特殊工作要求村“两委”干部留守值班的节假日,也应实行上班签到。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应向村党支部书记说明,并将请假条附在签到表后一并上报。所有“两委”村干部在上班时间必须全部在岗上班,不得以轮流值班的方式代替全勤上班。每月5日前,村党支部书记应将上月的出勤签到表签字盖章后,送交乡驻村组长复核签字,最后报乡组织委员审批。乡组织办要做好
3、各村出勤签到表的存档备份工作,并根据每月的出勤签到表的结果,每个季度核定和集中发放村干部的上班出勤考核补贴。(二)岗位绩效考核。每年开展一次,考核结果作为年终发放本年度岗位绩效补贴的依据。考核由乡具体组织实施,采用量化考核形式,考核内容的两部分分值比例为:年度具体表现和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考评占80分;民主测评情况考评占20分。年度具体表现和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考评由乡党委牵头负责,乡组织办具体组织落实,由乡的主要工作部门根据乡一年来下达到村的具体的工作任务,对村“两委”干部实施量化评分。具体评分标准由乡根据实际,参照村“两委”干部工作责任量化考核评分表(样式)(附件1)制定。民主测评情况由乡结合实际
4、在村委组织开展,测评对象为村“两委”干部,参加人员为村干部、村民小组长、党员群众代表等,根据各村的实际,参加人数范围可在20-40人之间。先由村“两委”干部进行述职后,再发放村两委”干部民主测评表(附件2)进行测评。乡组织办汇总以上两项考核结果后,得出每个村“两委”干部的年度考核总分,总分85分以上为优秀,60-84分为称职,60分以下为不称职。考核结果要送交各驻村班子领导或驻村组长征求意见,由组织委员复核后,送交乡党委班子会议审议通过。考核结果经乡党委班子会议表决通过后,于1月25日前上报县委组织部核准备案。四、考核结果运用考核结果与财政绩效补贴挂钩。在财政对村干部每人每月3000元补贴中,
5、留存800元作为考核补贴,即每月2200元补贴直接发放到村干部的个人账户,800元由乡统筹发放(其中300元作为上班出勤考核补贴于每季度发放,500元作为年度岗位绩效考核补贴每年年底发放)。每月留存的300元(全年3600元)上班考勤补贴,根据出勤情况,村“两委”干部每缺勤1天,从上班出勤考核补贴中扣除20元;当月缺勤10天以上的,停发当月出勤补贴;当月缺勤15天以上的,停发当月2200元基本补贴;连续缺勤15天或全年累计缺勤30天以上的,年终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连续缺勤2个月以上的,年终考核按照不称职处理;连续缺勤3个月以上的,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按照自动离职处理,停发所有补贴。每月留存的500元(全年6000元)岗位绩效补贴,在年底根据乡提供的岗位绩效考核结果集中发放,评为“称职”以上的,一次性发放6000元的绩效补贴;评为“优秀”的,乡可根据实际、或从扣减下来的补贴中作为奖励资金给予奖励;评为“不称职”,不予发放绩效补贴。五、工作要求村“两委”干部绩效考核工作是加强我乡农村“两委”干部管理的有效举措,各相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并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在考核过程中,要加强指导,实事求是的填报有关表格资料。对于在考核中出现的弄虚作假现象,要从严、从重处罚,使考核工作切实发挥作用。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