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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改进制度1评审企业应适时和定期对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评审,以确保其持续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评审应包括体系改进的可能性和对体系进行修改的需求。评审每年应不少于一次,当发生更新时应及时组织评审。应保存评审记录。2更新根据以下情况对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影响,及时更新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范围、隐患等级和类别、隐患信息等内容,主要包括:法律法规及标准规程变化或更新;政府规范性文件提出新要求;组织机构及安全管理机制发生变化;设备设施增减等;自身提出更高要求;事故事件、紧急情况或应急预案演练结果反馈的需求;其他情形出现应当进行评审。3沟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主动识别内部各级人员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相关培训需求,并纳入培训计划,组织相关培训。不断增强各级岗位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能力,使其熟悉、掌握隐患排查的方法,消除各类隐患,有效控制岗位风险,减少和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保证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