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5万套消防柜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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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江西鸿利消防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万套消防柜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江西鸿利消防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制日年8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江西鸿利消防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万套消防柜项目项目代码2203-360598-04-01-337136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353安全、消防用金属制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金属制品业;建筑、安全用金属制品制造335建设性质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新余高新

2、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203-360598-04-01-337136总投资(万元)200环保投资(万元)17环保投资占比()8.5施工工期/是否开工建设否悬用地面积(m2)38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1、规划文件:江西省新余市高新技术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审批机关:新余市人民政府3、审批文件名称:关于新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文号:余府字20122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1、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江西省新余市高新技术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2、审批机关:江西省环境保护局3、审批文件名称:关于江西省新余市高新技术经济开

3、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赣环督字200732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1、新余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本项目位于新余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新余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以新评价符合性分析能源、新材料、光电信息、装备制造、医药食品等为主导产业,建立了新能源产业园、钢铁和装备制造产业园、新材料产业园、光电产业园、生物医药食品产业园、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六大“园中园”,正着力打造光伏、锂电、LED、新材料、装备制造、触控、金属压延、医药食品8大百亿产业集群。先后被科技部等国家部委授予“全国先进科技产业园”“国家科技兴贸创新基地”“国家硅材料及产业应用化基地”“国家螺杆膨胀动力机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全国光伏发电集

4、中应用示范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国家锂材料及应用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国家光伏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光伏产业质检中心”“国家引进国外智力示范单位”“中国新能源产业园区百强”“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国家光伏基础材料及应用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中心”“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等荣誉。2、本项目规划符合性分析根据新余高新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172030),开发区规划范围为由沪昆高速、新欣大道、东兴北路、浙赣铁路、狮子口路以及东侧的规划纵六路、涌金大道围合的区域,总规划面积60.17平方公里,其中城市建设用地约为57.76平方公里。工业用地:工业用地面积1981.38公顷,占规划

5、建设用地面积的34.30%。工业用地分为一类工业用地、二类工业用地和三类工业用地,高新开发区内主要为二类工业用地。一类用地面积685.13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的11.86%,二类工业用地面积为1151.09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的19.93%;三类工业用地面积为145.16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的2.51%。新余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主导功能为:紧紧围绕已经形成的新能源、钢铁等产业,扶优扶强,培育新材料、光电、生物医药食品等产业,完善生产孵化、科技研发、总部基地、现代物流、技术服务等功能,形成特色鲜明的骨干产业群体。高新区主导产业为新能源产业、锂电产业、新材料产业、光电信息产业、食品医药产

6、业、智能制造产业、现代服务业产业等。本项目位于江西省新余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内,属于金属制品制造,属于钢铁生产企业的下游企业,符合新余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其他符合性分析1、选址可行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江西省新余市高新开发区光明路1368号江西国防科技工业园(高新区)江西钢丝厂有限公司1号厂房,厂区中心地理坐标:北纬27。50,54.66”,东经115。0,13.28”。项目北面为鼎钢门业,南面为中控有限公司,东面为宝勒包装,西面为新余国科特种装备有限公司,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最近敏感目标为西北面61Om欧里新村,本项目产生的三废经治理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本项目选址处无风景名胜区、自然保

7、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和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在采取相应措施并合理管理后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弃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因此本项目的选址合理可行。综上所述项目选址合理。2、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不在鼓励类、限制及淘汰类之列,为允许类。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要求。此外,新余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已对该项目备案,备案批准号为2203-360598-04-01-337136,见附件1。因此,该项目符合国家和当地产业政策要求。3、与所在地“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三线一单”是指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

8、清单。生态保护红线分析根据新余市市区及高新区生态空间保护红线图件,本项目用地属高新区,由图中项目位置可知,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见下图)。新余市生杰保护红蜿划定鼠留国图1“新余市生态红线范围图环境质量底线根据新余市环境功能区区划,项目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类区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X)2)中In类水域水质标准,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5-2008)的3类区标准。目前,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均能达到相应环境质量标准要求。项目建成后,废气能达标排放,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不大;废水处理达标后排入污水处理厂深度处

9、理,对地表水环境质量影响较小;项目厂界噪声昼夜间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明显;固废均能妥善处置。综上所述,项目建成后,环境污染不大,不会影响到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本次评价从土地资源、水资源和能源分析三方面进行资源利用上线分析。本项目位于新余市高新开发区,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总平面布置满足土地资源承载力要求。项目建成后,水电均为市政供水电,用量能保证项目正常运营。综上所述,项目所用资源都为高新区可提供能源范围内,对区域资源和能源负荷影响不大。环境准入负面清单项目参照江西省环境保护禁止、限制、鼓励类建设项目目录,本项目不在

10、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内。本项目位于新余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根据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余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项目所在地属于新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范围,为重点管控区,涉及本项目区域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及符合性分析列于下表:表本项目与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余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相符性分析一览表本项目与新余市生态环境总体准入要求相符性维度文件要求准入清单本项目情况一相符性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禁止新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现有产业改、扩建不得使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规定的淘汰类规模和生产工艺本项目不在鼓励类

11、、限制及淘汰类之列,为允许类,符合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符合空间布局约束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1 .在绿色农(副)产品基地、有机农(副)产品基地、无公害农(副)产品生产基地、基本农团保护区周边5公里范围内、国家、省法律保护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文化遗产地、历史文物所在地、重要渔业水域和其他有特殊经济文化价值的保护区禁止新建或改扩建钢铁(铁合金)、电石、水泥、造纸(制浆)、农药(原药生产)、电镀、皮革、焦化、有色金属冶炼、化工、印染、陶瓷、化纤(黏胶)、医药原料药等高能耗、高排放建设项目。2 .在环境风险防控重点区域如居民集中区、医院和学校附近、重要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

12、等,以及因环境污染导致环境质量不能稳定达标的区域内,禁止新建或扩建可能引发环境风险的项目。严格控制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医药制造、化学纤维制造、有色冶金、纺织印染、危险化学品仓储等项目环境风险,合理布局生产装置及危险化学品仓储等本项目为金属制品制造业,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周边无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和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不属于高能耗、高排放项目。符合设施。3 .禁止在重要生态功能区、土壤环境质量超标区域、土壤事故频发区域新建、改建、扩建增加对土壤产生污染的项目。4 .在城镇居民聚集区域、规划区,主导风上风向,以城镇中心为界限,向外延伸5公里内,禁止新建化工、农

13、药(原药生产)、钢铁、焦化、水泥(熟料)、有色金属冶炼等大气污染型项目。5 .新余市范围内全面禁止采砂。不符合空间布局要求活动的退出要求:1 .严格常态化执法和强制性标准实施,促使能耗、环保、安全、技术达不到标准和生产不合格产品或淘汰类产能,依法依规关停退出;对不符合产业政策要求的落后产能和“僵尸企业”,以及环境风险、安全隐患突出而又无法搬迁或转型企业,依法实施关停。2 .有序搬迁或依法关闭对土壤造成严重污染的现有企业。3 .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舍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4 .依法强制报废超过使用年限的船舶,落实老旧运输船舶和单壳油轮提前报废更新政策,淘汰老旧落后船舶。5 .加大推动

14、带钢酸性平台,淘汰带钢落后酸性工艺。6 .小(二)型及以上的山塘水库退出承包养殖,实行人放天养。7 .淘汰设区市建成区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有序淘汰集中供热范围内的分散供热锅炉全部淘汰,不再新建分散供热锅炉。本项目符合产业政策要求,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符合染排管污物放控允许排放量要求:1 .到2020年,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21097吨、2345吨、39784吨、25689吨以内,比2015年分别下降4.3%、3.8%、26.67%和12.51%o2 .到2020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5年下降20.5%o本项目化学需氧量、氨氮、二

15、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为:0.096ta0.014tax0.0047ta0.014ta符合现有源提标升级改造:1.2020年底前完成城镇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改造。2 .在用6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完成提标升级改造,确保大气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3 .推动全市水泥企业完成原辅料堆场及本项目无锅炉,生活污水经园区化粪池处理后满足高新区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符合其他生产设施的无组织废气排放治理工作,并开展废气治理升级改造工作,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特别排放限值。境险控环风防联防联控要求:1 .加强赣西片区对袁河水质的共同保护,建立健全执法联动和突发环境辜件跨区域合作应急机制。2 .增强与萍乡、宜春等地的联系,完善流域合作,推动建立跨区域的袁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联动协作机制。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不占用耕地,且经对环境风险有效的防治措施后,本项目对土壤、地下水污染较小;危险废物也做好相关处置。符合用地环境风险防控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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