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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例会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配合会议制度的实施,规范例会的组织召开,提高团队整体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指例会分为总经理办公例会和部门例会。第二章例会管理第三条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各主管经理每月召开一次所辖员工大会。第四条各部门员工及主管人员在例会上汇报近期的工作进展情况,包括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以及进一步开展工作计划。第五条例会中予以讨论、协商解决问题的办法,同时明确下阶段工作计划和目标,对取得的成果给予肯定。第六条如无特殊情况,全体人员必须准时出席例会,因故不能到会者,须事先向主管副处长请假,连续两次缺席视为旷会一次,累计两次旷会取消参会资格。第三章总经理办公例会第七条总经
2、理办公例会由总经理负责召集和主持,如总经理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本职时,由总经理指定一名总监召集和主持。第八条总经理办公例会于每周一上午XXXx召开,如有变动,由办公室主任提前通知。第九条总经理办公例会会议地点为总经理室。第十条与会人员部门经理(含)以上管理人员,办公室主任列席参加。第十一条会议考勤和记录由总经理秘书负责,当日下班前整理出会议纪要由主持人签发,下午前将纪要发送到每位与会人员处。第十二条办公室主任负责对会议纪要的督办。第四章部门例会第十三条部门例会由部门经理负责召集和主持,如部门经理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本职时,由部门经理授权人员召集和主持。第十四条部门例会每月召开一次,具体时间由部门经理确定后,提前通知与会人员。第十五条部门例会地点在各部门办公室。第十六条与会人员为部门全体人员。第十七条会议记录与考勤由部门经理指定专人进行,会后整理出会议纪要,由主持人签发,当日下班前发送到每位与会人员及行政管理部办公室处。第十八条会议主持人负责对会议纪要的督办。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本规定由办公室制订,报总经理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第二十条本规定由办公室负责检查督办。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