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黑龙江省奶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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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黑龙江省奶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为促进奶牛养殖场、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带动提升适度规模奶牛养殖水平,根据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关于做好2023年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等项目畜牧业有关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一、任务目标重点扶持奶牛场、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改造升级,引导带动奶业新型经营主体由数量增长向量质并举转变,提高奶业生产效率和奶农生产经营能力,推动奶牛单产、生鲜乳质量和养殖效益稳定增长,促进奶业新型经营主体与现代奶业发展有机衔接,为深入推进奶业振兴,增强奶源供给保障能力提供有力支撑。二、实施范围2023年奶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在全省范围内实施

2、。三、补助对象、内容和标准(一)补助对象支持符合条件的奶牛养殖场、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原则上奶牛存栏100-3000头)改造升级养殖设施装备,应用先进生产技术,降低养殖成本,提升生产经营能力。支持适度规模奶牛场建设乳制品加工厂,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奶牛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依法设立且正常经营,财务等管理制度健全规范,符合当地奶牛养殖发展规划等相关政策要求。具备养殖备案码和有效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积极配合奶业监管监测工作。标准化适度规模奶牛养殖基础较好,全混合日粮、机械化挤奶等先进生产技术适度应用,配备一定规模的设施装备和一定数量的饲草料地等现代奶业生产要素,奶牛单产水平较高。优先支持

3、开展疫病净化或生产性能测定(DHI)的奶业新型经营主体。(二)支持内容1.养殖设施设备升级。支持饲草料种植、收获、加工、贮存及养殖设施装备升级改造,支持与奶牛养殖规模相适应的饲草料收储,推进饲草料资源本地化开发利用,加强提升标准化水平的挤奶、防疫、质量检测等配套设施建设。2 .应用先进生产技术。支持精准饲料营养、选种选配、健康养殖、饲养管理、疫病防控和环境控制等先进技术及设施设备推广应用,促进智能化数字化技术与奶牛养殖融合发展,鼓励开展社会化服务,提高生产技术水平。3 .奶农养加一体化。支持适度规模奶牛场依靠自有奶源发展乳制品加工试点,鼓励奶源新鲜、就近消费的区域化奶业生产经营模式,培育区域化

4、大众化消费的奶业品牌。每个县奶农养加一体化项目数量不超过1个。奶业新型经营主体可根据自身实际,在支持内容范围内有侧重,原则上不支持单纯扩大养殖规模的建设内容。(三)补助标准项目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按照总量资金控制的原则,养殖设施设备升级和应用先进生产技术,单个主体补助规模不超过300万元;奶农养加一体化补助规模不超过400万元。单个项目补助比例不超过50%。项目实施中,要加强与其他农业生产支持政策的衔接,避免重复补助。三、实施程序(一)项目申报。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建设单位编制项目建议书(附件1),经审核、公示,8月31日前以正式文件报市级农业农村部门,附项目建议书及相关佐证材料。市

5、(地)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对县级申报项目逐一审查复核,将项目汇总表(附件2)、项目建议书及相关佐证材料一并胶装成册,于9月15日前报省农业农村厅。省级组织专家开展项目建议书评估,公示后确定扶持对象。(二)项目实施。公示后,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建设主体,按项目建议书建设,原则上,项目当年建设完成。(三)项目验收。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根据项目建议书具体建设内容和地方实际情况,共同制定项目验收方案,并负责项目验收工作,验收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设、设施设备采购、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可根据项目建议书中预期绩效目标制定考核标准)、财务账目管理、档案管理等方面。可聘请有资质第三方组成项目联合验收组

6、共同完成验收工作。市(地)、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会同财政部门于11月30日前完成项目验收工作并公示公告,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验收结果由市、县农业农村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联合行文报省农业农村厅和省财政厅。(四)资金拨付。项目通过验收并上报验收报告和资金申请报告,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省财政厅请示省政府批准后,将资金拨付到项目县(市、区),财政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兑现补助资金。(五)绩效评价。项目市(地)、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项目建设监管,及时总结项目绩效完成情况,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形成绩效自评报告,于2023年12月10日前上报省农业农村厅。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将适时组织开展省级绩效评

7、价和抽查工作。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地)、县(市、区)政府要高度重视,建立以县政府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项目建设推进组。坚持省级统筹管理,市县协调推进,项目县(市、区)做为政策执行主体,按照方案要求组织实施。(二)强化主体责任。省农业农村厅是政策制定和统筹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检查督导和全程监管工作。省财政厅负责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按规定做好资金保障工作。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是政策执行的责任主体,负责项目筛选审核、组织申报、考核验收、项目建设全程监管等工作。县(市、区)财政部门是补贴资金兑现和监管的责任主体。市(地)农业农村部门对绩效考核

8、负监管责任。要切实做到组织计划到位、宣传引导到位、监督管理到位、情况调度到位,落实责任到位。(三)加强政策宣传。各地要结合实际,加强政策宣传引导,调动经营主体积极性,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相关政策规定,保证各项措施和服务到位。同时,要认真总结项目实施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主流媒体、新媒体作用,积极宣传报道项目成效和经验,营造促进项目实施的良好社会氛围。(四)加强技术指导。各市县要按照国家总体要求和省农业农村厅等6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稳定当前奶业生产的意见,充分调动产业专家力量,采取培训授课、技术交流、实地调研指导等方式,开展技术指导帮扶,积极引导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推广应用节本增效技术,建立个性化生产

9、技术方案,提升奶牛养殖效益和竞争力。(五)严格程序监管。各级农业农村、财政等相关部门严格落实方案要求,严防暗箱操作、虚报项目、套取补贴资金、挤占挪用资金以及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如发生违规违纪行为,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附件:1.项目建议书格式模板2.2023年黑龙江省奶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项目计划汇总表2023年黑龙江省奶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建议书格式模板1 .封面项目名称、项目建设单位名称、项目编制单位名称、编制时间。2 .项目总论项目概要(包括项目名称、项目主管单位、项目建设单位、建设地点、建设性质、建设期限、功能定位与建设目标、主要建设

10、内容及规模、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结论与建议)、编制依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3 .项目背景、必要性及可行性项目建设背景(必要性)、项目建设可行性。4 .项目建设单位基本情况项目建设单位概述、涉及项目有关情况概述等。5 .功能定位、目标任务与需求分析功能定位、主要任务、建设目标、需求分析等。6 .工艺技术工艺技术方案等。7 .项目建设选址分析选址原则、建设地点分析、建设条件。8 .建设内容及建设方案建设内容与规模、建设布局、建设方案。9 .环境影响、安全与资源节约环境影响分析、节能分析、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价分析、安全生产、消防、节地、节水、节材和资源循环利用。10 .项目组织管理、劳动定员与培训建设

11、管理、运行管理、劳动定员。IL建设期限和实施进度安排建设期限、项目进度表。12 .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估算依据、投资估算表及说明、资金使用计划、资金筹措方案。13 .预期绩效目标与风险评估预期绩效目标、风险评估。14 .项目招标方案(按照相关财务规定确定是否招标)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以及招标投标事项申请表。15 .附件项目区位图、总平面布置图、项目承担单位法人证明、土地使用证明或协议、规划部门规划意见书、环保部门环评批复、申报建设主体营业执照(扫描件)、绩效目标申报表、承诺书等相关佐证材料。2023年黑龙江省奶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项目计划汇总表填报单位(公章):XX市(地)农业农村局序号市(地)、县(市、区)建设主体名称奶牛存栏(头)主要建设内容总投资(万元)申请补贴资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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