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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落实惠农政策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县农办纪检组(2009年8月)近年来,东安县县委、县政府推行“基层工作法”,狠抓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通过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行政首长负责制,做到各方互动、资源整合,形成合力,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宣传单、标语等多种形式对强农惠农政策进行大力宣传,严格规范操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加强对强农惠农补贴资金的筹集、分配、管理和使用监督,着力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和环境,逐年增加财政支农投入,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给农民带来了实惠,有力地推动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了农村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农民生产发展、生活水平提高。2008年全县完成农林牧渔总
2、产值32.78亿元,农民人平纯收入达到4874元,同比分别增长9.2%和18.4%0但由于各种条件的限制和各种不可预期的因素,我县在落实惠农政策工作中仍存在许多不足和问题。一、主要问题1、补贴对象难把握。如种粮补贴发放操作难。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和综合直补是按耕地计税面积核定的,近几年出现了虽不种粮食甚至抛荒,但有计税面积而得到补贴的不合理现象。为了彻底遏制耕地抛荒现象,近年来我县出台了“谁种田,谁受益”政策,但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工作量大,仍存在很大困难。2、补贴公示欠规范。部分乡镇政府的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公示牌破损严重,个别村组对惠农补贴资金申1报、发放没有公示。部分涉农收费公示不全,收费
3、项目是老的,没有及时更新。3、补贴资金很不足。如农机专项补贴受补贴政策的拉动和宣传发动的广泛深入,极大地调动了农户的购机热情。但由于下达全县的补贴指标与农户的实际需求存在一定差距,部分有购机欲望的农户因无法享受到补贴,而影响了他们的购机热情。4、农资价格上涨快。农资价格上涨,意味着农业生产成本增加而收益下降,这使得惠农政策给农民带来的实惠大打折扣,部分直补款被生产资料的上涨所抵消。5、地方财政压力大。我县是一个欠发达的农业县,农业基础条件差,农民收入偏低,而每年能争取到的中央、省、市财政支农资金总量少、规模小。即便争取回来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也必须由财力十分有限的县级财政配套大量资金,地方政府普
4、遍感到压力很大。6、部门配合不得力。个别单位对落实惠农政策认识不足,措施不力,对惠农补贴资金发放程序把关不严,出现一些问题。如有的部门利用职务之便从农户补贴资金存折上扣收涉农信息费,个别网点规定农户在惠农补贴资金取款过程中只准整百的取,一百以下的不取,有的村干部为农户代取补贴资金等。二、对策措施1、建立健全责任制,狠抓落实。建立健全“一把手”负责制,形成全县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把落实强农惠农政策作为一项民生工程来抓、一项“一把手”工程来抓。一是给“一把手”定责。各级成立以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分别为组长、副组长,农业、财政等涉农部门“一把手”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实行“谁主管,谁负责,一把手负总责
5、”的责任制,做到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形成“一把手”亲自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二是促“一把手”履责。将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工作任务分解到责任单位领导,紧紧抓住“一把手”不放,建立“一把手”调度制度和“一把手”汇报制度,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开展督查,促使各级各单位“一把手”真正负起责任,抓好工作落实。三是对“一把手”问责。把严格“问责”作为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工作的关键举措来抓,严格实行先交办、再调度、最后交账的落实机制,督促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2、严格督促检查,整改到位。为确保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真正取得实效,我们积极创新方式方法,狠抓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严格整改到位。一
6、是大排查,摸清底数。建议县政府办牵头,组织有关部门采取上下联动的方法,对近年来中央、省、市下拨和县配套的扶贫开发资金、粮食直补和综合补贴资金、水稻良种和油菜良种补贴资金、农村低保资金、救灾救济资金、退耕还林资金、农村公路建设专项资金等涉农补贴资金进行认真梳理,并上下核对,分类造册,分发到相关涉农部门和单位。各相关涉农部门以财政部门梳理统计的涉农资金总额为依据,采取追根溯源的方法,对项目、文号、资金、去向,逐项分解,逐一排查。二是大调研,找准问题。组织干部职工在全县开展落实惠农政策大调研活动,对惠农补贴资金进行调研,从中发现普遍存在的问题,找准原因,从而有针对性地开展自查自纠。三是大督查,认真整
7、改。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有关部门采取交叉检查方式,对惠农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对检查出来的所有问题,分门别类,登记造册,建立“问题台账”。然后,对各单位存在的问题,分别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改正。对在台账上“挂号”的问题,再进行专项督查、专项反馈,问题不解决,决不从台账上“消号”。3、创新工作机制,规范管理。一是建立“三代管”机制,规范用钱行为。积极推行“村账乡代管”、“乡账县代管”、“组账村代管”制度,有效加强对涉农补贴资金的监管。二是健全“三约束”机制,规范用权行为。建立和完善村级集体资产管理、农村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等制度,进一步规范农村基层干部的用权行为。三是完善“三公开”机制,规范办事行为。为确保强农惠农政策真正落实到每个农户,要求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建立公示栏,对强农惠农资金的资金项目、发放标准和落实情况实行“三公开”,有效保障农民的知情权、监督权,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