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公共设施设备维修服务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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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学公共设施设备维修服务管理办法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秩序,保证校园公共设备和设施正常运转,建立起及时、有效、分层次的后勤维修信息反馈网络,提高维修的时效性,特制定本办法。一、维修服务原则(一)维修工作要及时、安全、优质、经济。(一)文明维修,工作态度热情。(三)检修与报修相结合,责任明确,规范有效。二、维修服务安全要求(一)维修人员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观点,熟悉安全规范,定期进行安全规范学习。(二)维修工作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按规范进行,严禁违章冒险操作。工作中有权拒绝违章指挥,有权制止任何人违章作业。(三)电工、锅炉工等特殊工种人员应持证上岗。(四)维修人员在工作中,应使用必要的安全用具

2、,使用前应进行必要的检查,并且必须妥善保管,定期检查,确保状态良好。三、维修服务程序(一)报修程序1.建立“报修首问负责制”,即接受用户报修请求或询问的员工(含后勤办、后勤各服务实体)在接受报修或询问后即为首问责任人,该员工必须在帮助用户完成报修手续后,其责任才告解除。应杜绝首问责任人使用“不知道”、“不归我管”等托辞回避责任的现象发生。2,建立“维修信息报告责任制”,即后勤实体员工为其管理、服务辖区维修信息责任人,对辖区内公共设备设施负有维护、保养义务,并负有对受损情况及时报告的责任。3 .学校教职工、学生有权要求后勤部门对服务范围内的项目及时维修。4 .学校师生员工如有维修需求,可通过以下

3、途径报修:(1)每日8:0020:00期间,可拨打校园生活服务热线*报修。(2)可直接拨打后勤服务中心相关班组24小时值班电话报修。(3)可通过后勤服务网上的报修系统,分类登记维修信息报修。(4)学生宿舍有维修需求时,可到本公寓值班室或者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办公室报修。公寓中心应及时(最迟在一个小时内)向相关维修部门申报。5 .各服务中心根据报修项目及时安排人员按预约的时间前往维修;紧急维修及时处理,自接到维修申报后15分钟内到达现场维修。6 .需改变原状的维修改造项目,必须报后勤工作办同意后方可进行。7 .维修改造工程保修期内发生的问题,使用、管理部门可以直接向物业中心报修,也可以向后勤工作委员

4、会办公室报修。(二)维修程序1.维修人员应在预约时间前往维修。若在预约时间内学生、教职工因故未能按时到场,应电话联系,另行约定维修时间,同时请门卫在报修单上签字;如维修人员因特殊情况无法按预约时间前往维修,应提前半小时与申报人联系并另行约定维修时间。8 .维修人员到场后应先查明故障原因,向用户说明维修的部位,所需的时间,采用的方法,需更换的部件。经用户同意后,迅速进行维修。维修后必须清理现场。9 .维修工作完成,经用户验收后,请用户在派工单上签字确认,维修人员将派工单返回维修中心存档备查。10 按规定应该收取费用的,维修人员在维修前应说明可能发生的费用。收费后应开具收据,收取的费用及时上交结算

5、中心。11 遇有紧急维修的情况,维修人员应及时赶到现场进行紧急处理,事后填写紧急维修处理单。四、检修各服务实体应建立定时检修制度,及时解决本辖区内的维修事宜,并作好检修记录。1.学生公寓服务管理中心应定期对学生公寓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修。12 电信服务中心应定期对学校通信设施、设备进行检修,接到申报应在24小时内进行恢复,保证两校区电信线路畅通。13 运输服务中心应按照规定做好本部门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保证学校交通运输安全。14 饮食服务中心负责本中心使用的设备、电气、管线、车辆的维修保养和清洗,提供安全可靠的饮食服务。15 物业管理服务中心除解决报修外,对办公场所和公共区域设施、设备应设

6、立定期巡检制度,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五、维修责任1 .学生公寓服务管理中心未及时对学生公寓设施进行检查,造成严重后果的,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应承担相应责任。物业管理服务中心没有及时安排维修,致使问题扩大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应承担相应责任。其他中心未尽检修、维修、保养、清洗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2 .中心主任为维修服务第一责任人,维修、检修、值班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各服务中心未尽职责,违反规定,出现推诿扯皮现象,造成客户投诉的,一经查实,学校按照后勤服务检查标准扣减该中心相应分值和服务费用。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责任人员进行行政、经济处罚,直至解聘。3 .凡各中心辖

7、区内设施、设备受损超过一周无人报修,一经查实,按照后勤服务检查标准扣减分值和服务费用。4 .一般性维修应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超过1个工作日又未经上级批准的,按照后勤服务检查标准扣分。5 .若因工序需要等特殊原因超过维修时限的,需向用户做出合理解释,取得用户谅解,并向分管领导报告其情况。凡超过维修时限又不向用户进行解释,引起用户投诉的,按照后勤服务检查标准扣分。六、维修保养、反馈1 .较大的维修项目,维修部门应在3日内进行复查或征询使用、管理部门的意见,保证维修的质量。2 .维修部门对收到的反馈信息应及时处理,不断改进维修服务质量。七、本办法由后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八、本办法自发布之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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