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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舞蹈编导课程考核方案一、课程介绍本课程为舞蹈学专业学生的专业基础及核心必修课程。动作的开发和创作思维的开发是本课程的主要训练内容。为培养学生们即兴的创作能力及创新思维能力,本课程将舞蹈编导的基本理论知识、编导技法及创作实践有机地结合起来,相互配合,融会贯通。根据学生的接受能力,细致、分步骤地完成训练。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能够应用基本元素和技巧方法来分析解决学生的创作兴趣和创作方法的问题,为将来从事舞蹈相关工作奠定基础。本课程总学时为32,总学分为2分。二、基本方案和实施细则本课程考核分为两部分:平时考核、期末考核1、平时考核:占总成绩的30%。考勤:占平时考核的10%o其中无故旷课一次取消
2、考试资格,请假一次扣2分(公假不扣分),迟到一次扣1分。作业回课:占平时成绩的20%。平均五个阶段,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其中优秀为4分,良好为3分,中等为2分,差1分。2、期末考核占考核成绩的70%,采取舞台表演的形式进行考试,表演形式为:独舞。三、其它1、平时考核成绩中的课堂出勤成绩为0的,取消参加期末考试资格,且不得参加正常补考。2、课程总评成绩未通过的学生,可参加正常补考。补考成绩260分的,课程总成绩只以60分记载。3、学生因病或特殊情况申请缓考者,可参加正常补考。课程总成绩由补考成绩与该学生当学期课程考核的平时考核成绩按照相应比例折合而成。4、平时考核成绩(百分制)未达到规定的最低合格线者,不能申请缓考。5、期末考试低于60分者,不计结构成绩,以卷面成绩为最终成绩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