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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年收集转运8000吨废矿物油、废机油项目建设单位(盖章):福建旺捷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制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年收集转运8000吨废矿物油、废机油项目项目代码无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祥谦镇泮洋村祥宏中路20号地理坐标(经度:119度22分44.699秒,纬度:25度55分58.621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G5949其他危险品仓储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五十三、装卸搬运和仓储业59;149.危险品仓储594(不含加油站的油库;不含加气站的气库)中其他(含有毒、有害、危险品的仓储
2、;含液化天然气库)建设性质0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0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200环保投资(万元)35环保投资占比()17.5施工工期3个月是否开工建设0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103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编制首题设置原则表,本项目专题评价设置情况判定女表1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言设指南一污染影响类专U卜表:蓑专项类别设置原则项目情况否置项是设专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嗯英、苯并花、制化物、氯气
3、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本项目排放的废气不涉及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嗯英、苯并花、氟化物、氯气否境空气保护目标的项目。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否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本项目废机油最大储存量为49t,未超过临界量250Ot否生态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涧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本项目用水来自市政自来水管网供水,不属于新增河道取水的项目否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本项目不属于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否规划情况规划名
4、称:闽候县祥谦镇总体规划(2010-2025)审批机关:无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及环响符分划划影价性析规规境评合1与闽候县祥谦镇总体规划(20102025)符合性分析根据闽候县祥谦镇总体规划(2010-2025)的土地利用规划图(附图7),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工业用地,且根据候房权证H字第0602641号,福建省闽侯县华源工艺品有限公司的房屋设计用途为其他用途,与本项目用地性质不存在冲突。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祥谦镇总体规划的要求。2与青口汽车城控制性详细规划符合性分析根据青口汽车城控制性详细规划,青口汽车城功能定位为中国东南部,以汽车产业为主导的现代化、综合性汽车新城。该项
5、目位于规划区北部,包括尚干、祥谦闽江口部分。规划以生态生活居住、商业商务及公建配套为主。废矿物油(HWO8)为汽车工业的主要危废产生类别之一,项目主要从事废矿物油中废机油(危废代码:900-214-08)的收集贮存转运,属于汽车工业企业发展的配套产业。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青口汽车城控制性详细规划。1产业政策项目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从事废机油的收集储存转运,不涉及处理与处置,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及淘汰类产业,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当前的产业政策。2“三线一单”控制要求符合性分析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分区管控的通知(榕政综(2021)178号
6、),本项目位于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祥谦镇泮洋村祥宏中路20号,属于一般管控单元(环境管控单元编码:ZH35012130001),应以守住环境质量底线、加快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导向,推进产业结构、布局、规模和效率优化,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三线一单”控制要求符合性分析如下:(1)生态保护红线其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祥谦镇泮洋村祥宏中路20号,租赁福建省闽侯县华源工艺品有限公司二期C栋1层厂房分割部分进行建设(见附件5),用地性质为工业性质,所处区域不涉及当地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重要湿地、生态公益林、重要自然与人文景观、文物古
7、迹及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范围内,项目选址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2)环境质量底线项目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区域土壤环境质量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二类用地筛选值。本项目采取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排放的污染物不会对区域环境质量底线造成冲击。大气环境质量底线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分区管控的通知,到2025年,地级以上城市空气质量PM”年平均浓度不高于23ug0到2035年,县级以上地区空气质量PM”年平均浓度不高于18ug?0本项目运营期不产生颗粒物,不会对P
8、M2.5造成影响,因此符合大气环境质量底线的管控要求。地表水环境质量底线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分区管控的通知,到2025年,国省控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In类)比例总体达到90.0%,福清海口桥断面水质稳定达到W类;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达100%。到2030年,国省控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HI类)比例总体达到90.0%;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达100%。到2035年,国省考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In类)比例总体达至J95.0%;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本项目仅生活污水排放,无生产废水排放,不会对周边地表水
9、质量造成影响,因此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底线的管控要求。土壤环境质量底线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分区管控的通知,项目所在地为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分区中的建设用地污染风险重点管控区。到2025年,全省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土壤环境风险得到管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3%,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3%。到2035年,全省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95%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95%以上。项目位于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祥谦镇泮洋村祥宏中路20号,主要土壤污染因素为废机油的泄漏。项目车间地面已全部硬化,危险暂存间、事故应急池等严格按照要求进行重点
10、防渗防控,不存在土壤环境风险,符合土壤环境风险防控底线要求。(3)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废机油收集转运过程中需要消耗一定量的电源。本项目建成运行后通过内部管理、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有效地控制污染及资源利用水平,确保企业清洁生产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小,项目运营期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资源利用上限。(4)与环境准入清单的符合性分析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分区管控的通知,本项目位于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祥谦镇泮洋村祥宏中路20号,属于一般管控单元(环境管控单元编码:ZH35012130001),符合性分析见下
11、表。表2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环境管控单元编码ZH35O1213OOOI环境管控单元名称闽侯县一般管控单元管控单元类别一般管控单元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空间布局约束L一般建设项目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重大建设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必须依法依规办理。严禁通过擅自调整县乡国土空间规划,规避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审批。2.禁止随意砍伐防风固沙林和农田保护林。本项目租赁华源工艺品有限公司二期C栋1层厂房分割部分进行建设,不新增土地,所在厂区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不涉及防风固沙林和农田保护林。符合综上分析,本项目建设符合“三线一单”要求。3与危险废物有关控制标准、技术规范的符合性
12、分析(1)与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符合性分析表3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符合性分析项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选址要求贮存设施选址应满足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划和“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要求。本项目选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区域规划和“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要求。符:合集中贮存设施不应选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永久基本农田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不应建在溶洞区或易遭受洪水、滑坡、泥石流、潮汐等严重自然灾害影响的地区。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区、永久基本农田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
13、,所在区域不属于溶洞区和易受自然灾害影响区域。符合贮存设施不应选在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及其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岸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禁止贮存危险废物的其他地点。本项目储油罐不在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及其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岸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禁止贮存危险废物的地点。符合贮存设施场址的位置以及其与周围环境敏感目标的距离应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确定。本项目位于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祥谦镇泮洋村祥宏中路20号,大气防护距离50m内不存在大气环境保护。(详见)符合污染控制要求贮存设施应根据危险废物的形态、物理化学性质、包装形式和污染物迁移途径,采取必要的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
14、以及其他环境污染防治措施,不应露天堆放危险废物。本项目仅收集贮存转运废机油,储油罐位于厂房内,储罐周边拟建设有防渗、围堰、导流管、事故池等必要的环境风险防治措施。符合贮存设施应根据危险废物的类别、数量、形态、物理化学性质和污染防治等要求设置必要的贮存分区,避免不相容的危险废物接触、混合。本项目仅收集贮存转运废机油,不涉及贮存分区。符合贮存设施或贮存分区内地面、墙面裙脚、堵截泄漏的围堰、接触危险废物的隔板和墙体等应采用坚固的材料建造,表面无裂缝。本项目储罐区域设有围堰、裙角等,拟采取重点防渗措施。符合贮存设施地面与裙脚应采取表面防渗措施;表面防渗材料应与所接触的物料或污染物相容,可采用抗渗混凝土
15、、高密度聚乙烯膜、钠基膨润土防水毯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贮存的危险废物直接接触地面的,还应进行基础防渗,防渗层为至少I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Cms),或至少2mm厚高密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本项目储罐区域设有围堰、裙角等,拟采取重点防渗措施,防渗层为至少I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7cms),或至少2mm厚高密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符合同一贮存设施宜采用相同的防渗、防腐工艺(包括防渗、防腐结构或材料),防渗、防腐材料应覆盖所有可能与废物及其渗滤液、渗漏液等接触的构筑物表面;采用不同防渗、防腐工艺应分别建设贮存分区。本项目危废间、储罐区、事故应急池等拟采取重点防渗措施,其中储油罐位于同一区域,采取相同的防渗、防腐工艺符合贮存设施应采取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