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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督规范一、任务承接及部署(一)信息沟通。接到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管任务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向主办单位或承办单位了解重大活动的接待对象背景、人数、时间、餐饮接待单位、供餐方式、餐次等有关信息,确定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等级,并进行工作安排。(二)监管方式选择。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根据重大活动分级管理要求,确定保障监管方式。(三)人员遴选。每家接待单位应选派不少于2名监管人员执行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管任务。必要时,每家接待单位还应配备1名检验检测人员。驻点人员应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严谨的工作态度、遵守保密纪律、坚守工作岗位,监管人员应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相关规定要求,检验
2、检测人员应具备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技术能力。(四)责任体系。对重大活动接待单位全面建立并落实“1+1+N”责任体系,即1(属地局局长)+1(属地分局分管局长)+N(属地驻点监管人员)专人管理体系,明确岗位职责。责任体系内的监管人员,应全部下载安装重大活动保障数字化应用管理端,对定点接待单位进行线上线下监管。(五)保障物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根据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任务需要,做好车辆、监督设备、办公设备等后勤保障工作,并做好执法文书、采样工具、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设备等准备工作。二、事前监管(一)食材供应商监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对食材供应商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资质条件、进货、贮存、配送以及保障
3、食品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督促食材供应商落实企业自检,加强食材料溯源管理,并将食材纳入“浙食链”管理。必要时,可以开展源头食材抽检和现场核查。“浙食链”操作管理详见附录e。(二)餐饮接待单位监管L菜谱审核。属地监管部门应对照重大活动禁用、慎用食品类别(品种)名单,对拟定菜谱开展审核提出审核意见,禁止餐饮接待单位供应禁用类别(品种),对慎用食品类别(品种)提出不使用的建议,并做好审核记录(附录f);菜谱中不明确的食品原料必须追踪原料名称及来源。2 .评估检查。属地监管部门应在活动前组织开展餐饮接待单位食品安全现场评估,督促餐饮接待单位签订食品安全责任承诺书。现场评估重点检查接待单位资质情况、食品安
4、全管理制度、人员管理、场所环境、布局流程、设施设备、采购贮存、专间管理、加工制作、清洗消毒、“阳光厨房”建设等内容。具体要求详见重大活动接待单位食品安全评估表(附录g)。评估后,应及时出具评估报告(附录h)。3 .检验检测。属地监管部门应自行或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餐饮接待单位重点场所环境(如专间)、用具表面洁净度(如餐具、成品容器)、人员手部、高风险食材原料等进行检验检测风险评估。必要时,对加工工艺复杂或风险度高的品种模拟加工后成品进行抽样检测。重大活动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规程详见附录io4,整改提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组织开展驻点监管人员、检测人员、企业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管理人
5、员专题培训I,培训内容为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要求、数字化应用系统操作、食物中毒应急处置、检验检测等知识和业务技能。及时组织对餐饮接待单位开展评估后复查,重点检查问题整改情况。复查后认为该单位仍旧不符合要求的,应向承办单位建议予以撤换。5.数字化应用。驻点监管人员应通过省局重大活动数字化应用管理端,完成菜谱审核、现场评估检查和检验检测评估等信息录入。三、事中监督(一)人员进驻。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根据实际供餐情况,与活动主办(承办)单位协商确定监管人员进驻开展监管的工作时间,并按照时间要求开展驻点或巡查监管。驻点监管人员应第一时间与本次会议保障其他相关组人员、接待单位负责人、厨师长等碰头、了解
6、活动供餐最新动态(包括餐次、供餐厨房、时间、地点,供餐形式、菜谱是否有改动等),交流衔接工作安排。(二)供餐核对。每餐供餐前,驻点监管人员应对照当餐次核定菜谱核对实际供应菜品,并填写重大活动接待单位供餐核对记录(附件j)。对未经审核而调整的菜品,应要求接待单位暂停供应;主办(承办)单位要求临时更改菜谱的,应重新评估审核,第一时间向上级领导汇报,并做好记录。(三)监督检查。驻点监管人员应对照重大活动接待单位驻点监督检查表(附录k)对每餐次供餐开展驻点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食材验收、溯源管理、库存管理、加工制作、专间管理、清洗消毒、食品留样、备餐管理、环境卫生、人员管理等相关内容。遇有不能现场解决的食
7、品安全问题,应及时报告。(四)快检检测。参照重大活动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规程要求,开展接待单位食品安全驻点快检检测工作,并做好记录。驻点快检分为环境监测和食材快检,其中环境监测对象包括餐用具、消毒水、人员手部、专间环境、食品中心温度等,食材快检对象包括每餐次食品、食品原料等。快检检出可疑阳性样品的,应当立即停止使用。(五)工作记录。做好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督工作日志(附录1),并在重大活动保障数字化应用管理端录入菜单核对、驻点监管、检验检测等监管信息。四、事后总结(一)总结报告。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全面总结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经验做法,向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报送重大
8、活动工作保障情况。(二)整理归档。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还应做好保障任务基础资料档案保存工作,整理相关方案预案、执法文书、统计台账、音像影音材料、总结资料等,及时归档并按照档案管理要求留存备查。五、应急处置(一)基本要求L事件分级。活动期间,凡是发生疑似群体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均按皿级应急响应启动应急机制,按要求成立应急指挥部。2 .处置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第一时间救治人员,减少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小事件影响,全力保障重大活动平稳运行。(二)处理流程L事件报告。在重大活动期间,如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时,主办(承办)单位、餐饮接待单位、驻点监管人员应当1小时内向发生地
9、县(区)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卫生健康部门报告。属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并在规定时限内将事件相关情况上报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进展进行续报和终结报告。报告内容主要有:时间、地点、中毒人数、症状、趋势、已采取的措施等。3 .响应启动。应急指挥部应根据卫生学、流行病学、应急和舆情专家对事态的评估意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开展处置应对工作。4 .医疗救治。餐饮接待单位应在驻点医疗保障人员指导下,第一时间按“就近送医、定点治疗”原则救治人员。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做好指导。5 .危害控制。属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及时封存现场有关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封存食品加工现场使用的工用具;对问题食品来
10、源、流向进行追溯。6 .事故调查。在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专家指导组技术指导下,迅速开展现场卫生学、流行病学调查、刑事侦查,查找事件原因,追踪溯源,控制危害。(1)流行病学调查。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会同驻点医疗组应按照规范程序及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明事故原因以及造成事故的致病因子,会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流行病学初步判断开展抽样检测,确定抽检种类、检验项目等,尽快出具流行病学报告。同时,指导餐饮接待单位做好现场消毒和卫生处理。(2)事故责任调查。属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会同驻点监管人员及时对接待单位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取证,采取封存抽样、检验检测等手段调查事故原因。发现问题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应急
11、指挥部进行追溯。属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根据调查情况,对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应依法进行处置。(3)刑事侦查。属地公安部门应会同驻点安保人员迅速开展刑事侦查,调查是否存在投毒、恐怖袭击等涉及公共安全情况,调查结果及时报告应急指挥部。7 .信息发布。应急指挥部应指导协调事发地现场报道和媒体采访管理工作,做好食品安全事故舆情监测、舆论引导和处置工作,及时正面回应媒体关切,统一做好信息发布工作。8 .调配食材。餐饮接待单位应及时将食材需求、库存情况及时报应急指挥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农村农业、商务等部门及时进行调配补充,保障会议正常供应。9 .响应终止。对食品安全事件,当事件得到有效控制,没有出现新的病
12、患且原有患者病情稳定24小时以上,经现场检测评价确无危害和风险后,由设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报告,应急指挥部批准,可以结束应急响应。六、其他(一)专仓设置和管理L设置要求。根据重大活动的性质、规模及影响,可要求重大活动餐饮服务提供者建立食品及食品原材料专仓。重大活动存在若干个餐饮服务提供者情况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食品及食品原材料总仓,总仓按照专仓管理,负责统一采购、统一查验、统一检测、统一贮存、统一配送、统一记录。10 硬件设施。专仓应当包括常温库、冷藏库、冷冻库,用于接收贮存食品供应商配送的食品及原材料。专仓容量应根据重大活动餐饮服务提供者的接待规模、时间等情况进行设置。11 管理要求。专
13、仓应实施专人、专锁管理,并建立严格的进出货台账登记制度。食品入仓前,专仓应当进行严格的清洗消毒;食品入仓时,专仓管理人员应当详细记录入库食品及原材料的名称、数量、进货日期、供货商、保质期等信息,并做好标识;食品入仓后,驻点监管人员应当对仓门加贴封条,待重大活动需要使用食材时再由驻点监管人员启封;食品出仓时,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由专仓管理人员对食品进行查验、核对及清点,并做好出仓登记。(二)重大活动周边保障重大活动期间,属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活动举办区域周边及社会面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以辖区内日常投诉举报集中、抽检不合格企业以及风险等级评级较低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为重点对象,加强日常巡查和
14、监督检查力度,切实保障活动期间社会面食品安全。(三)体育赛事特殊监管要求针对重大赛事供运动员食品特殊要求,属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根据赛事组委会职责分工要求,做好运动员食品安全和食源性兴奋剂监管。(四)外出就餐和自带厨师的监管要求重大活动期间,原则上不允许保障对象在活动期间外出就餐、自带厨师和食品。如因宗教信仰、民族习惯等特殊原因需自带食品或厨师,或有外出就餐情况,重大活动承办单位或餐饮接待单位应当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一事一议开展评估后确定。(五)投诉举报处理重大活动期间,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关注媒体报道和投诉举报热点问题,按照“接诉即办”的要求,及时、妥善处置投诉举报工作,防止在重大活动期间出现恶意炒作、不实报道等负面信息。(六)疫情防控特殊要求疫情防控特殊时期,重大活动保障单位要按照相关疫情防控指引要求,建立健全内部疫情防控责任体系,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各项措施。针对采购和供应的食品特别是进口冷链食品,在生产加工、物流仓储、销售经营等各个环节要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并加强食品追溯管理。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从业人员疫苗接种、核酸检测等工作。(七)保密要求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按照国家保密规定要求严格执行保密纪律,涉密文件、涉密信息要以安全途径传递。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发布重大活动保障相关信息、宣传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