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服务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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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方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服务指南一、部门职责与分工绩效管理内部控制涉及绩效管理处、预算处、预算编审中心、各有关预算业务处室。具体职责分工如下:1、绩效管理处负责市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具体职责为:研究制定绩效评价办法,拟订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研究制定绩效评价指标和标准体系,选择和培训第三方评价中介机构。组织实施重大项目支出绩效再评价工作,评价结果的汇总与发布等。2、预算处(预算编审中心)负责市级预算事前绩效评审的立项、目标管理等有关工作;负责项目事前评价工作;以评价结果为参考依据,调整确定年度市级项目支出预算。3、有关预算业务处室对事前绩效评审的报告进行初审或会审;负责事中绩效跟踪评价工作

2、;督促有关部门(单位)组织实施事后绩效自评价;选择重点项目开展绩效再评价;报送评价结果。二、业务管理流程绩效管理业务流程包括评价项目的确定、组织实施、结果报送与应用以及监督等主要业务流程。项目事前绩效评审:1、预算处、预算编审中心布置2012年度市级财政部门预算编制及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工作。2、“二上”阶段,预算单位制定绩效目标和指标,开展自评价。结合年度工作计划和项目实际,制定具有可测定、可量化、可评价的绩效目标和指标,开展项目自评,撰写自评报告,并连同确定的项目计划及时报送财政部门。有关业务处室对自评报告进行初审。3、“二下”阶段,预算处、预算编审中心根据预算单位上报的绩效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

3、,从自评价项目中选取对关系国计民生、经济发展及社会关注度高的项目,报经局领导批准后,进行再评审。评审结果抄送项目实施部门(单位)。4、批复预算,并下达重点项目绩效相关内容,同时抄送财政局绩效管理处。绩效目标一经确定一般不予调整。确需调整的,应当根据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和审核流程,按照规定报批。项目事中绩效跟踪:1、有关支出处室会同绩效管理处根据预算单位制定的项目绩效目标,对项目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绩效跟踪管理,严格专项资金拨付管理制度,按照绩效目标实现程度掌握项目资金拨付进度。2、每年第三季度有关处室会同绩效管理处定期对项目预算执行进度、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进行事中绩效评价。3、每年10月,绩效管

4、理处将事中评价结果及时汇总,报经局领导同意后,上报政府及抄送有关部门领导,以利于了解掌握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项目事后绩效评价:1、预算单位在年度预算执行结束之后三个月内,对财政预算绩效管理项目的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进行绩效自评价,并及时向市财政局绩效管理处和有关支出处室报送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评价报告表和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评价报告。有关业务处室对自评报告进行初审。2、每个预算年度初,绩效管理处会同预算等有关处室根据上一年度专项资金项目金额、项目性质及项目跟踪评价情况及社会关注度等选取当年绩效再评价项目,报局领导批准后,实施绩效再评价。3、绩效管理处汇总项目自评价和再评价结果,分别形成总体评价报告,按要求上报市委、市人大和市政府,并抄送有关部门。评价项目的结果应用与监督:1、建立市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信息反馈、结果共享的管理机制,建立“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绩效管理和财政监督”四位一体的公共财政支出管理制度。2、各有关处室根据评价报告反馈的资金使用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并督促预算部门(单位)加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效率。3、绩效管理处应及时将绩效评价结果上报局领导,并抄送预算处、有关业务处室,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预算安排和调整部门预算的重要依据。4、市级财政项目支出评价结果应在适当范围内公开发布,以增强财政支出透明度,加强社会公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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