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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公司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二O年月日前S安全生产事关员工的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事关矿业公司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是矿山工作的头等大事。搞好安全生产,是矿业公司生存发展的基本要求。安全生产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矿山生产建设活动的各个环节和方方面面,矿山生产建设活动具有资源开采型、作业场所移动型、高危风险型等特点。为了进一步夯实公司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提升员工安全素质,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促进公司生产建设安全、稳定、持续、均衡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结合生产建设实际,公司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对以前的安全技术
2、操作规程进行整理、完善并汇编成册,经审核完毕,现予以发布实施。编制:审核:批准:XXX公司20年月第一章工艺规程6一矿山开采测量技术规程6二矿山地质技术规程7三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9(一)供电9(二)电器线路9(三)电器及保护10(四)机电恫室11(五)照明、电话和信号Il(六)保护接地11(七)检查和维修13四电、气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4(一)一般安全规定14(二)气焊工工作前对乙块瓶、氧气瓶管理规定:14(三)氧气瓶使用管理规定:14(四)焊割工作中严格遵守以下规定:15第二章矿山作业安全技术规程16一掘进作业安全操作规程16二溜井、高天井作业安全操作规程17三人行井、天井平台及梯子铺设
3、安全规程18四斜井掘进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9五斜坡道施工安全操作规程19六中深孔采矿安全操作规程20七浅采作业安全操作规程22八拉底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23九道岔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23十爆破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23十一盲炮、残炮处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24十二支护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26十三风、水管安装安全技术操作规程28十四通风防尘安全管理规定28十五井下混凝土施工安全操作规程29十六油库消防系统安全技术操作规程30十七电机车运输安全技术操作规程30十八斜坡道运输安全技术操作规程31十九斜井提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31第三章矿山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33一凿岩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33(一)钻眼前准备工
4、作33(二)钻眼操作33(三)、收尾工作35二爆破工安全操作规程35三通风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36四撬毛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36五出矿工、出渣工安全操作规程38六电耙工安全操作规程38七放矿(硝)工安全操作规程39八溜矿井翻矿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39九振动放矿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40十推车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40十一铲运机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41十二电动装岩机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42十三电机车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43十四自卸汽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44十五液压挖掘机安全操作规程45十六装载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46十七卷扬工安全操作规程47十八信号工安全操作规程48十九空压机工安全操作规程48二十钉道工安全操作
5、规程49二十一架箱工安全操作规程50二十二木工支模、拆模安全技术操作规程51二十三水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51二十四电工安全操作规程51二十五电气焊工安全操作规程52二十六维修钳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53二十七凿岩机修理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53二十八设备检修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54二十九井下炸药库工安全操作规程55三十喷浆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55三十一井下注锚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56三十二搅拌机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57三十三混凝土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58第四章设备操作规程59一空气压缩机安全操作规程59二磁电雷管起爆器安全操作规程60三电耙绞车安全技术规程61四电动装岩机安全技术规程63五井下铲运机安全操作规程
6、65六振动放矿机安全操作规程66七插入式振动器安全操作规程(浇灌)66八电机车安全操作规程67九砂轮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71十手拉葫芦安全操作规程7172第五章设备检修维护规程.第一章工艺规程一矿山开采测量技术规程1矿山测量是矿山生产建设中一项重要基础技术工作,是正确指导生产,监督资源合理开采,进行科学管理,实现矿山生产技术现代化的一重要组成部分。矿山必须加强测量工作及其业务技术管理,配备足够的人员、设备和仪器。2矿山测量工作应包括下列重要内容:(1)建立足够精度的矿区基本控制网和建立满足井下(或露采)生产所需的测量控制系统;(2)测量矿区地形图及矿界;(3)进行地上、地下各种工程的施工、竣工测
7、量;(4)填绘反映矿山生产现状的各种采掘(剥)工程图和专用图;(5)验收采掘(剥)工程量和质量;(6)开展岩层移动、地压、边破滑动及建筑物变形等的观察研究。3公司在矿山测绘活动中,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测绘法规和本规程的规定,开展测量工作的全面质量管理,切实保证测绘质量。4矿区基本控制测量、坐标系统改算、矿井联系测量、重要贯通测量、岩层移动观测等重大测量项目,均应编制技术高计总结报告。5测量成果的精度评定以中误差为标准,当观测误差与观测值本身大小有关时,应同时用相对误差为标准来评定观测结果的质量。允许误型矿山或次要工程,可采用中误差的三倍值。6在测量实践中,应经常对实测结果进行各项精度的评定
8、和分析,总结经验,积累资料,以求得各种测量误差的基本参数。7建立健全测绘仪器的管理与使用制度,并定期检校,使之经常处于良好状态。在进行重要测量工作前,还应按检校规定作必要项目的检验和校正。因正常磨损,自然老化等原因,致使仪器达不到精度要求时,应予降级使用或申请报废。8对各项工程的测设标定,必须以审批的设计为依据。用于测定标定的测量控制点及其成果,应认真检查核对。重要工程测量必须对计算的标定数据和标定位置进行复核。9外业测量记录和内业计算资料必须经过严格检查。提交使用和呈报的测绘资料均应通过审批。10矿山资料必须系统整理编录,并按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归档和提供使用。11为加强矿山测量工作的管理,矿山
9、应建立健全生产测量的规章制度和测绘操作规程,实现测量工作及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标准化。12随时着测绘科学技术的发展,在测量和制图方面应尽量采用新仪器、新技术、新方法及电子计算技术。二矿山地质技术规程1总则(1)矿山地质是为保证和发展矿山生产所进行的一切地质工作的总称。矿床从地质勘探开始到矿山设计、基建、生产、直到矿山闭坑等不同阶段的各项工作,均属于矿山地质工作范畴。(2)必须建成立与生产相适应的地质机构,配备足够的人员和和仪器、设备,以保证完成矿山地质工作任务。(3)必须建立保证“地质找矿和勘探”经费,建立矿山生产勘探经费,让矿山地质勘探工作始终在矿山开采前沿,才能给矿山和选厂正常,设计和生
10、产组织提供可靠的资源依据。(4)应根据矿山需求,结合矿床成矿条件,有计划地对矿区边部、深部和外围进行找矿勘探,提高对已知矿体的勘探程度,提供生产所需的工业矿量。(5)矿山地质人员应做好日常地质编录、取样等基础工作,不断补充和完善矿山地质资料,为采掘(剥)生产提供正确的地质依据。(6)矿山地质人员应参与矿山生产建设规划、矿山采掘(剥)技术计划和工程设计和编制与审查。(7)矿山地质工作人员应自觉地、主动地学习专业技术,提高地质工作技术水平,研究和推广新技术、新方法、新手段,促进矿山地质工作现代化。2工作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精神(1)矿山地质是一项工作艰苦,专业知识全面,责任心强的专业管理工作。并
11、要求工作中互相协作、独立工作。从事地质工作就必须扎实地学习专业知识,工作上不怕吃苦,富有热爱本职工作、工作认真,细心的工作态度。(2)地质工作的准确与可信,工作认真和细致程度,必将影响矿山投入和经济效益,或矿山生产管理的安全。(3)从事矿山地质管理工作,必须具有强烈的使命责任感,工作中,不怕吃苦工作认真细致,工作成果可信度高,所做资料准确可靠。对工作成果认真负责。3矿山勘探(1)矿山勘探工作的划分及其要求:矿山勘探工作目的和范围划分为地质勘探、基建勘探、生产勘探三类。矿山地质勘探是对经过详查阶段,证实具有工业价值并拟近期开采利用的矿床进行的勘探工作,或为已建矿山扩大生产能力而进行的矿区找勘探工
12、作。矿山基建成勘探。矿山生产勘探是为保证矿山均衡正常生产、提高矿床勘探程度、增加工业储量和为研究矿床(体)地质特征所进行的探矿工作。(2)设计编制与审批矿山勘探与设计编制应遵循下列则:a.矿山生产全过程应实行探采结合。地质勘探所获得的资料要满足新建、改建或扩建工作的需要,生产勘探所获得的资料应满足矿山投产前生产的需要,生产勘探所获得的资料要满足开拓、采准、回采工和设计的需要与施工的要求。b.根据矿山不同的勘探和生产阶段及不同采矿方法对地质资料的要求,地质工作的侧重点应区别对待。c.在已有地质资料的基础上,以成矿规律为指导,因地制宜的采用不同的勘探手段,推广新技术,新方法,选择投资少,见效果而又
13、可靠的方案。矿山勘探设计编制应包括下列内容:a.设计说明书b.设计图件:设计图件应根据最新的地质资料进行编制,图件的比例尺视矿床规模大小而定,一般为1:20001:5000o主要图件有:矿区或矿床地形地质图,阶段(台阶)或地段地质平面图,地质剖面图,矿体纵投影图。c.设计表格:主要包括勘探设计工程量总表,勘探工程设计明细表,工程施工顺序表,预期储量表及工程费用表等。矿山勘探设计的审批应符合下列规定:a.地质勘探与基建勘探设计由矿山及其所属或承担任务的地质队共同编制,报上级部门审批;b.生产勘探设计一般随时同矿山年度采掘(剥)技术计划一起编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c.单项勘探工程设计由本单位总工
14、程师审批;d.重大工程的设计修改需报原批准单位审批,一般设计修改由本单位总工程师审批,并报原批准单位备案。三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一)供电1水电部现行的有关规程,均适用于矿山各种电气设备或电力系统的设计、安装、验收、运行、检修和安全检查等,应参照执行。2井下各级配电电压,应遵守下列规定:a.高压网路的配电电压,不宜超过7KV,有条件的,也可采用IOKV。b.低压网路的配电电压,不应超过1200VOc.照明电压:运输巷道,不大于220V;采掘工作面、出矿巷道、天井和天井至回采工作面之间,不大于36V,行灯,不大于36V。d.携带式电动工具的电压,应不大于127V。e.电机车供电电压:交流电源不超
15、过400V;直流电源不超过600V。3由地面到井下中央变电所或主水泵房的电源电缆,至少应敷设两条线路,且任何一条电缆发生故障,均应保证原有送电能力。无淹没危险的小型矿山,可不在此限。4井下电气设备禁止接零,井下应采用矿用变压器,若用普通变压器,禁止中性点直接接地,地面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或发电机,不得用以向井下供电。架线式电机车整流装置的专用变压器,不在此限。5向井下供电的断路器和井下中央变配电所各回路断路器,禁止安设自动重合闸装置。6每一矿井必须备有地面、井下配电系统图,井下电气设备布置图,电力、电话、信号、电机车等线路平面图。7有关电气设备的变动,应由矿山电气工种技术人员及时在图中作出相应的改变。(二)电器线路1水平巷道或倾角小于45。的巷道,应使用钢带铠装电缆,竖井或倾角在于45。的巷道,应使用钢丝铠装电缆。2移动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