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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案例29:西安市构建行政争议预防调处新机制推动行政争议案件快速化解西安市设立西安市行政争议预防调处中心,积极构建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新机制,积极推动行政争议由个案协调、事后化解向前端治理、源头预防转变,为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支撑。创新行政争议调处新解法以推动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为契机,在全国率先成立市级行政争议预防调处中心,编制配备12名专职工作人员并实体化运行,成为全国首家专门负责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的市级机构。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行政争议预防调处工作的通知,从做好源头预防、健全预防调处机制、加强调处工作、组织保障与监督考核等方面,对全市行政争议预防调处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坚持“政府主导
2、、专门机构负责、职能部门参与的行政争议预防调处L创新形成行政争议预防调处“124”工作机制,即:设立一个专门机构,构建两个化解平台,健全四项工作制度,通过实体化、规范化、体系化运行,着力打造行政争议实质化解“西安方案构建“府院联动工作新机制与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联合成立西安市行政争议预防调处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行政争议预防调处、定期例会、应急会商、联合调研培训等新机制;与陕西铁检分院建立行政争议预防调处工作机制,有力支撑行政检察监督案件调处工作;与西安市检察院建立行政违法行为监督联络工作机制,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与行政争议预防调处工作的衔接,监督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将争议化解在早、化解在小,有效
3、减轻了当事人诉累,节约了司法资源,架起了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和人民群众之间“互信”桥梁。完善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新规则印发西安市行政争议预防调处工作办法(试行),对行政争议调处的主体责任、范围、原则、流转程序、方式、期限等作出明确规定,为开展行政争议预防调处工作提供规范性依据。印发行政复议调解工作规则,着重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提高行政复议案件的调解率和调解成功率。联合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制定涉诉行政争议化解工作规则,对涉诉案件的协调化解工作程序、方式方法作出明确规定,在全省首次以“调解+司法确认”方式化解一起涉诉行政争议,开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新路径。积极推进与西安铁路运输法院建立诉前化解工作机制,推动确立以风险告知函实质化解建议函等方式实质化解涉诉行政争议新模式。建立行政争议分类化解“新网格:在案件调处中,对涉及土地房屋征收补偿、重大项目实施、群体性纠纷等社会关注度高的行政争议,要求单位负责人要主动过问、密切关注,必要时应当参与行政争议的协调化解工作。对涉及重大群体利益或者容易引起舆情的案件,以及时召集有关单位通报情况、召开案件协调会或者现场督导等方式开展调处工作。对于案情简单明了、争议不大的案件,以直接与当事人沟通、转送涉争议单位自行调处等方式开展调处工作。形成纵向由市到区县到镇街、横向由审判机关到各级行政机关的涉诉行政争议化解“网格化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