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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行动方案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修订)和社会保险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决定从2024年7月1日至8月14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以下简称专项检查)。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通知和行动方案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一、专项检查范围和内容专项检查范围: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劳务派遣单位和使用劳务派遣用工的单位,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制造、采矿、餐饮企业和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个体经济组织。专项检查内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
2、同情况;用工备案情况;按照法律规定支付职工工资、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及加班工资情况;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及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遵守工时规定及带薪年休假规定情况;劳务派遣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法律规定情况;其他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对劳动派遣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法律规定情况的检查,重点是检查劳动合同期限、劳务派遣协议是否规范,被派遣劳动者与用工单位劳动者同工同酬、有无自设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等情况。二、专项检查方法和步骤(一)宣传发动阶段(2024年7月1日至7月15日)。各县区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依法规范用工、构建和谐
3、劳动关系的重要意义和专项检查的目的、内容和方法,宣传普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修订)、社会保险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最低工资规定、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知识,增强用人单位依法用工的意识,提高广大劳动者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在全社会营造依法用工的法制环境。在此阶段,督促用人单位对2024年1月以来劳动用工和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认真开展自,主动纠正存在的问题。(二)执法检查阶段(2024年7月16日至8月9日)。为减少和避免地方保护主义对监察执法的干扰,市局将统一组织,协调市局相关科室安排专员,并抽调县区骨干监察员组建执法检查组,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
4、及发生过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用人单位逐户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切实规范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劳务派遣企业的劳动用工和参保缴费行为,严厉打击强迫劳动、使用童工等违法犯票行为。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组成执法检查组,集中力量对用人单位进行检查。在此专项行动期间,市局还将派出督查组对县区专项检查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对开展专项行动不力的县区进行重点督查,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调研。(三)分析总结阶段(2024年8月10日至8月14日)。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对本地专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梳理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方案,并按时将专项检查书面总结报送市局。三、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注
5、重协调配合为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市局成立XX市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XX担任,成员由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科长XX、市人社局劳动关系科科长XX、市人社局法规科科长XX、市人社局人事信息管理办公室主任XX、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队长XX、市社保局副局长XX、市就业局副局长XX组成。办公室设在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办公室主任由XX兼任。各县区局以上相关业务科室(单位),要主动参与专项检查的具体工作,提供资料信息和业务指导支持,并安排专人、专班,确保专项行动步调一致,有序推进,取得实效。具体承担工作如下: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在
6、专项检杳中发挥主导作用,依法行使行政执法权,在主动检查的基础上,牵头协调各业务科室的具体工作,督导推进检查工作,为专项检查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及时提供社会保险法落实情况的相关资料和业务数据;就业促进科: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各项制度及落实情况等;劳动关系科:负责企业用工备案制度和对劳务派遣准入制度的落实情况等;法规科:负责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对法律法规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调研;人事信息管理办公室:在局门户网站做好相应的宣传工作,及时发布涉及专项检查的各类信息。(二)加强宣传引导,注重舆情监测各县区人社局要采用多种方式,进一步宣传普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修订)、
7、社会保险法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引导基层组织处理好发展地方经济和依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关系,提高各部门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强化各类用工单位特别是个体、私营企业守法诚信、依法用工的意识,增强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劳务派遣工、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努力在全社会营造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要加强舆论引导,坚持正面宣传,维护社会稳定。要动员全社会力量对企业用工行为进行监督,对专项行动的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查处结果和整改情况等都要及时、全面、客观地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报道。(三)明确落实责任,严格执法检查各县区人社局要迅速抽调精干力量,充实一线检查人员,集
8、中力量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依法依规处理,该整改的要督促整改,该处罚的要依法处罚,该取缔的要及时取缔,该打击的要严厉打击;要落实检查人员的责任,确保不掉一家、不漏一户,不掉一项、不留死角;要建立检查对象登记台账,谁检查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对重大违法案件,要及时上报。为加强对劳动合同法(修订)的贯彻落实,通过集中执法,摸清本地企业特别是劳务派遣单位用工情况,消除监察盲区。对存在问题的各类用人单位特别是劳务派遣单位和使用劳务派遣用工的单位,要按照劳动合同法(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还要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四)践行“两网化”,建立长效机制各县区
9、人社局要积极推进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管理工作,实行属地管理,落实监管责任,加强预警预测,全面建立对企业用工情况的动态监控和分类监管。同时,进一步建立和推广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等,逐步建立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依托“两网化”管理,实现对各类用人单位用工行为全过程的跟踪管理,促进非法用工行为可控可防,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此次专项检查虽由人社部门单独组织,但也离不开公安、工商、卫生等部门的配合,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加强同各部门的沟通,建立灵活的协调联动机制,形成对违法违规
10、企业的全面监控和管理,对检查中发现违反其他法律法规的问题,要依法移送或书面提请有关部门查处。同时进一步明确各职能科室职责,建立内部联合执法的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完善制度办法,提高行政管理职能。(五)做好材料报送和总结工作1 .报送时间:各县区务于2024年7月15日前将本县区专项检查工作方案、联系人、联系电话报送市局劳动保障监察支队,8月10日前将本县区专项检查书面总结及表格报送市局劳动保障监察支队。2 .报送要求:各县区工作方案要求报送传真,加盖本局印章;总结和报表,总结可以发送电子版或传真,报表需要发送传真,加盖本局印章。3 .报送材料的电子版一律发送至市支队邮箱:X资料下载,可到市监察支队公开邮箱(X,密码:X)自行下载。注意区分两个邮箱的不同用途。4 .联系电话:X(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