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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承包商安全管理工作存在问题1 .安全培训流于形式承包商人员临时性、波动性大,且部分员工文化程度不高,接受安全教育欠缺,安全意识薄弱。作业区入厂(场)培训,针对性不强,如有设备保养任务,班前教育却缺少临时用电风险告知培训:各类施工项目不同,考试内容却一个样;个别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监理等关键岗位人员未接受入场安全教育,作业人员变更未及时组织补充入场安全教育等。现场施工人员安全处置技能薄弱,在施工作业现场一旦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及其他险情,小险可能会演变成大灾。2 .承包商设备安全系数较低部分承包商为了节约成本,对设施设备更新不及时,或是缺乏维护保养。如审核发现某储罐大修现场,臼动油水分离装置
2、顶部链条传动装置没有防护罩,水轮部位8孔法兰只安装5条螺栓:热交换器、过滤器等缺少设备铭牌,且备用过港器顶部盲板只有一条紧固螺栓;真空抽吸清洗撬设计最高工作压力为05MPa,但使用非标盲板封堵管口:立式泵体出现螺栓脱出、缺失等现象,存在机械伤害风险。3 .施工方案评审未落到实处施工方案、HSE作业计划书风险评价不客观,如风险后果和可能性在采取措施前后没有变化,或只有风险辨识、评价方法,没有辨识、评价结果:施工作业应急处置方案缺少与属地单位联动、衔接方式;施工现场存在临时用电作业,没有提供电工资质;监理专业资质与实际承包项目应具备的资质不匹配等问题,施工方案评审、审批把关不严格,无法判定承包商是
3、否具有足够的能力完成承包作业。4 .安全交底不明确作业前,项目管理负贡人未按施工任务流程交底,承包商对工程项目中的安全风险识别不足,盲目蛮干,极易发生安全事故事件;有些承包项目管理人员认为作业风险较低,口头上注意安全,就算完成交底,甚至有的施工项目没有交底过程,下发一张“安全交底确认单施工人员浏览后签字,也定时有发生。5 .安全管理工作重口号轻落实审核某公司管道环焊缝开挖验证修复项目资料时发现,该项目没有成立以建设单位为主导的HSE组织机构,也没有定期召开会议。现场管理实行承包商负责制,没有明晰管理职贡,管理凭经验、粗爆式管理,”以包代管、包而不管、以监代管现象多有发生,导致施工只管进度,不管
4、质量和安全。从业人员也存在一定偷懒心理,希望以最少的劳动付出获得最大的收益。做事怕麻烦,图方便,怕费力,得过且过凑合若干。缩短作业流程,偷机取巧不按方案要求作业:二是很多从业人员,包括管理者明知道有危险,但仍然抱着侥幸心理,稍有不慎即可能造成严市损失,甚至于发生重大特大事故。二、承包商安全管理应采取的控制措施1 .严格审核承包商准入资格承包商的选择,要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严控承包商的入场准入门槛,从源头把好关。一是严格核查承包单位资质等级、范围是否与承包项目相匹配:二是严格核查关键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是否有效,确认满足承包项目质量、安全要求;三是严格审核是否建立并实施质量、环境、
5、职业健康管理体系且运行有效;四是严格审核是否具有与资质、资格等级相适应的良好业绩及社会信誉;五是利用“天眼查”等方式核查近三年内是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环境事件或质量事故等。2 .严抓承包商安全教育质量承包商作业涉及多种类型的非常规作业,危害性、风险性较高,因此对承包商安全教育至关重要。一是承包商应根据项目安全要求,入厂(场)前对参加项目的所有员工,雨点培训项目相关的规章制度和标准、HSE作业计划书、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等,建设单位检查培训效果和培训记录。二是建设单位应根据施工岗位特点,进场时间分级分类分批组织,每位人员应考试合格。特别是要对承包商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
6、机构负责人进行专项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参与项目施工作业。三是施工作业开始前,项目管理负贡人应召集开工前会议,向承包商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包括作业地点、设施、人员、提供项目存在的危害和风险、地下工程资料、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环境情况等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真实、准确、完整。3 .严管承包商施工过程风险承包商必须严格遵守施工合同、施工组织设计要求,按规定办理相应的专项施工方案审批、危险作业许可和报审报验手续。项目建设单位应安排专门人员对承包商作业过程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遵守操作规程和落实安全措施,包括a)审查施工、工程监理、工程监督等有关单位资质、人员资格、工程施工HSE合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7、建立和安全组织机构设立、安全监管人员配备等情况:b)检查项目安全技术措施和HSE“两书一表”,人员安全培训、施工设备、安全设施、技术交底、开工证明和基本安全生产条件、作业环境等:C)检查现场施工过程中安全技术措施落实、规章制度与操作规程执行、作业许可办理、计划与人员变更等情况:d)检查有关单位事故隐患整改、违章行为查处、安全生产施工保护费用使用、安全事故(事件)报告及处理等情况,使承包商施工及管理行为受控。4 .建立承包商年度考核评价机制开展建立承包商年度安全绩效评估工作。结合屈地单位、建设单位项目主管部门、安全管理部门在施工作业过程监督检查及竣工验收结果,从HSE承诺履行、人员安全履职能力、
8、设备设施本质安全性能、现场文明施工(现场标准化)、口常安全管理、HSE作业计划书执行、安全教育培训落实、安全生产施工保护费用使用、“三违”查处和事故隐患整改、事故(事件)管理、奖惩等情况评估安全绩效。可将承包商分为优秀、合格、观察使用和不合格等不同等级,并公开评估结果。对评级为“不合格”的承包商及其主要负贡人、项目主要负责人要采取一定处罚措施,如纳入“黑名单”并取消准入资格,且自“黑名单”公告日起两年内,或在其整改合格并通过评估验收前不得允许其重新申请准入,不得以任何其他方式在相关系统施工作业等。承包商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建设单位同等追责。由承包商托管、代管的外部施工队伍和外雇员工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对建设单位和承包商同等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