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建立“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统筹协调指挥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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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县建立“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统筹协调指挥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为加强执法力量统筹协调、提升行政执法效能,根据中共XX省委办公厅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X委办发(2019)55号)、中共XX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法治XX建设六大抓手实施方案的通知(X委法办(2021)17号)、中共XX县委办公室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X委办2022)6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建立XX县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统筹协调指挥工作机制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省、市关于大

2、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决策部署,按照整体政府理念,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依托省统一行政执法协调指挥平台,通过建立健全协同高效的行政执法机制,推进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的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协作通畅的工作格局,实现部门间、区域间、层级间线上线下一体联动,形成统一指挥、部门协作、整体联动的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凝聚监管执法合力。二、主要内容(一)强化统筹协调在加强部门专业执法和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的基础上,由XX县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县的行政执法工作,建立统一协调指挥、统一考核监督机制,统筹协调、指挥、监督各执法主体的执法活动。明确由县综合行政执法指导机构负责统筹协调指挥、规范指导

3、具体工作,积极发挥全省行政执法统一协调指挥平台作用,牵头协调制定行政执法年度工作计划,督促落实年度重点行政执法事项,及时牵头协调案件移送、信息共享、工作配合等履行行政执法职责衔接和配合过程中产生的问题,督促各部门依法监管,避免执法不力、推诿扯皮。(二)加强指挥调度1.加强指挥平台建设。以全省行政执法统一协调指挥平台为依托,赋予其对疑难复杂、多块场景等行政执法活动的协调指挥权、装备调用权、检查督导权、信息归口权等,统筹制定区域内执法监管计划,集中开展任务研判交办、执法争端协调、督导考核评价。迭代开发平台集成应用,贯通执法监管、执法指挥、执法办案、执法监督全流程全环节,集成不同区域、部门和层级执法

4、信息数据,确保所有监管、执法活动留痕可查,形成区域执法一个大脑。推动县级行政执法统一协调指挥平台与县级社会治理中心融合运行。2 .建立指挥运行体系。按照分级响应、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县综合行政执法指导机构具体承担平台的监管执法协调指挥职能,综合行政执法、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海洋渔业)、自然资源、应急管理、卫生健康等执法队伍共同参与,实行常驻+轮驻专班化运行。在落实常态化指挥的基础上,构建跨层级、跨区域及跨部门指挥机制。在重大突发案件发生时,可以由县综合行政执法指导机构牵头,负责协调各部门、各乡镇开展相应的执法活动,随时根据事件变化进行分析、判断、决策,准确

5、采取适时适当的处置措施,以有效维护行政执法权威高效性。(三)加强协作配合3 .加强信息资源共享。积极利用省统一数字化行政执法平台,完善信息共享机制。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应当将与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相关的管理信息,通过网络系统和其他合适的方式提供给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及时转送与划转职权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各类管理标准、司法解释、执法解释,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执法动态信息和行政审批基础材料或档案材料等。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应积极推进办案信息的资源共享,开放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网站数据接口,指定专人负责数据维护,适时接收和传递信息资源,以保证信息资源的适时更新和动态管理。

6、4 .加强业务指导保障。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应当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和实施行政处罚权赋权的乡镇提供业务指导和技术保障。在职权划入初期,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可采取集中培训的形式,指导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开展执法工作。综合行政执法部门需要业务指导的,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应当采取上门辅导、座谈咨询等方式,指导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熟悉相关业务、法规政策标准,正确使用执法设备,熟练掌握相关技能。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要做好检验检测等综合行政执法必需的技术保障,通过人员入驻、业务培训、即时派遣等方式,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开展执法活动提供技术支撑。5 .加强部门执法协作。结合综合执法事项清单梳理,全面界定业务主管部门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

7、职责边界。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需要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技术鉴定、提供咨询意见、规划认定、提供资料等,应当向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提交执法协作文书。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执法协作文书后5个工作日内内反馈,情况复杂的可延长5个工作日。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执法活动中发现有重大安全隐患、违法行为多发领域和环节的,应当及时通报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或者向县人民政府报告,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分析研究,提出建议,采取有效措施。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开展专项监督检查、规划审批、行政确认等工作,需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参与的,应当提前1个工作日书面告知,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应当派员参加。情况紧急的也可先电话告知,

8、事后补办书面手续。涉及专业性、及时性较强或者复杂、疑难执法事项的,乡镇可以向县级行政执法部门提出执法协作请求,县级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及时给予指导和支持。6 .实施案件移送抄告。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纳入综合行政执法范围后,应当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建立案件移送相互抄告制度。案件移送应当以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名义进行,不得以派出机构或内设机构的名义移送,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除外。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在移送案件时,应做到事实清楚、证据齐全、程序合法、手续完备,移送的案件应当经部门领导批准、书面移送,待全省行政执法统一协调指挥平台投用后,所有案件通过平台移送,留

9、痕可查。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立案的决定,并在2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业务主管部11.o要建立健全执法证据和行政处罚结果互认机制,实现证据互认、结果互通。7 .建立定期会商机制。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与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应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原则上每半年召开1次,并视工作需要,可即时安排召开,研究解决综合行政执法中需要协作配合的相关事项,协商解决行政执法过程中遇到的重大的普遍性问题及相关管理技术和法律适用问题,协调推进重大的联动执法工作等。8 .建立联合执法机制。涉及两个以上行政执法部门职责,涉及不同行政执法部门、区域或者层级之间职责衔接的行政执法活动,可以组织联合执法。需要开展跨部门、跨

10、区域联动执法的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的,发起的单位应当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参与部门的职责分工,及时互通和共享行政执法信息、数据。必要时,县综合行政执法指导机构可以提出联合执法的建议,统一调配行政执法力量,明确发起和参与部门,协调开展联合执法行动。联合执法可以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开展,有关参与部门应当按照规定予以配合。对同一监管对象涉及多个执法主体的事项可以按照一件事进行集成,实施综合查一次,推动综合监管,防止监管缺位、避免重复检查。9 .健全行刑衔接机制。加强与公安机关、法院、检察院的沟通对接,建设规范应用行政刑事执法衔接平台,健全完善形势会商、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公益诉讼等行政执法和刑

11、事司法衔接机制。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应按规定及时移送涉嫌犯罪行为线索,公安机关应依法及时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决定,人民检察院应加强法律监督。人民法院应依法受理、审查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强制执行申请,裁定准予执行的应及时执行。公安机关要落实必要警力,即时保障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活动,对以暴力、威胁等手段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 .健全争议协调机制。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出现监管、执法争议的,争议方应按照统一效能、权责一致、不推诿、不扯皮的原则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司法行政部门牵头,会同纪检监察机关、编制部门、综合行政执法指导机构协调

12、;协调不成的,报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领导小组裁定。乡镇与县级行政执法部门对执法职责有争议的,由县综合行政执法指导机构协调处理。(四)健全监督评价11 .建立事项评估机制。县综合行政执法指导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定期组织对乡镇赋权事项的评估,需要调整的及时调整。12 .完善监督评议机制。不依法履行行政执法相关法定职责或者协作义务的,综合行政执法指导机构和其他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可以向其提出书面建议,或者提请乡镇人民政府予以纠正。拒不履行行政执法协同职责的,由县综合行政执法指导机构报请县级人民政府予以通报批评。三、工作要求1.提高思想认识。建立健全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协调指挥机制是我县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

13、执法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关系改革成败的重要环节,是转变政府职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举措,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定期研判,不断创新、完善工作机制,推进部门间、层级间、区域间的协调联动。2 .落实工作责任。县综合行政执法指导机构要主动作为、积极履责,加强与部门间的沟通协商,进一步制定各项机制的实施细则,实行任务清单化、流程模型化、操作规范化。各业务主管部门、行政执法部门要积极协同、全力配合,共同构建监管全覆盖、执法全闭环的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体系。3 .强化监督考核。建立健全考核评价制度,制定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协调指挥考核细则,将部门协作配合落实的情况进行考核,并加强考核结果的运用。对因履职不到位造成协作配合机制运行不畅,造成不良后果的,将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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