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低值品采购与管理暂行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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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院低值品采购与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服务教学科研和广大师生并贯彻勤俭办学的方针,加强学校低值品(包含低值材料与低值耐用品易耗品,以下简称低值品)的合理购置和科学管理,根据高等学校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加强管理,程序规范的原则,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学校的低值品按照谁使用谁主管谁负责和节约使用的原则加强管理,做到手续简化、管理严格、使用方便。第三条资产管理处作为学校低值品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全校低值品管理规定的制定和检查监督工作,学院和职能部门(以下简称各单位)为低值品的使用、采购和管理部门,具体负责低值品计划的申报,使用时的申购、审批、采购和验收管理

2、等工作。第二章低值品管理范围第四条低值品的范围包括学校教学、科研、行政、后勤、生产等方面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范畴的物资,具体分类为:1、材料:一次性使用就被消耗掉或改变其原物形态的物品,如各种原材料、燃料、试剂、学生宿舍维修用顶扇等。2、低值耐用品:指低于固定资产标准又不属于材料范围的仪器设备和工、器具。凡能独立使用,耐用期在一年以上,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形态的物资。管理范围包括:(1)一般设备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100O元(不含)以下。(2)单位价值低于固定资产标准(除家具外),且成批购买数量较小不视作固定资产管理的低值仪器设备,列入低值耐用品管理。具体分类:(1)低值仪器仪表,如数字电

3、表、万用表、电源、照相机等。(2)低值机电设备,如电机、调压变压器、砂轮机、台钻等。(3)低值电子设备(包括音响设备),如鼠标器、计算器、收录机、话筒、遥控器、电视机天线、移动硬盘等。(4)工具器具,如千分尺、游标卡尺、机床附件、手电钻、气体压缩瓶、仪表、应急灯、吸尘器等。(5)体育设备,如单、双杠、跳马等运动器械、胸臂拉力器、秒表、肺活量计等。(6)小工具及其他。如活动扳手、钢丝钳、电烙铁、绘图工具、组合工具、工作台灯、电吹风等。3、易耗品:耐用期低于一年,且不属于材料的物品,如玻璃器皿、元件、零配件等易损耗的物品。第五条学校低值品的一级分类执行国家的统一规定。第三章低值品购置计划的编制第六

4、条低值品购置计划必须符合学院发展规划、教学和科研(学校公共科研平台)实际需求,严禁违规操作,杜绝浪费。第七条各单位每年下半年申报第二年度低值品购置计划并编入单位预算之中,同时上报资产管理处存档备查。第四章低值品的采购与管理第八条低值品的购置,先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由各单位主管领导根据计划进行审批。第九条低值品的采购应由专人负责,根据保证质量、满足需要、节省开支的原则,遵循本地采购为主、异地采购为辅、先急后缓、先函购后专人专程采购的工作流程。资产管理处可根据全校低值品的类别和数量通过公开招标选取定点供应商来保障工作的需要。第十条低值品采购到货后,应及时通知使用部门。如因故无法如期采购到货,或一时

5、难以购到原定技术、质量要求的产品,应及时通知使用部门,以便采取其它应变措施。第十一条验收:低值品采购到货后,要严格履行验收手续。验收不合格的,由采购人员及时向供货或运输单位提出,查明原因,根据有关规定办理退换或赔偿。第十二条化学试剂的验收,应加强防护措施,在验收中严禁吸烟、进食,坚决杜绝安全隐患。第十三条报账:低值品由经办人和证明人在购物发票背面签字确认,并按要求附详细清单,由各单位主管领导审批后报账。第十四条保管:低值品均应按国家规定的一级分类进行管理。各使用部门自行建立分类明细帐,及时做好低值品实物帐目的增减记录。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严格按照学院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危险品管理办法执行。第五章低值品报废、处置办法第十五条低值材料、易耗品原则上应“零库存”,各单位要根据教学科研和行政办公的实际需要及时购置低值品并建立台账管理。第十六条对确实失去使用功效的低值品,可进行报废。需报废的低值品应由使用单位组织专家鉴定提出意见,根据专家意见报单位主管领导同意后报废处置。一般低值品由使用单位分类处置,做好处置记录;燃料、试剂等危险品根据国家有关危险品处理办法处置,并应保存处置资料。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办法由资产管理处负责解释。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原学院低值品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号文件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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