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氮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2年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氮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2年版).docx(4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氮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2年版)1抽样方法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等方法产生。肥料级硫酸筱、农业用氯化钱、农业用碳酸氢钱:将样品缩分至100Og左右,分装在2个塑料瓶中,每瓶50Og左右。1瓶作为检验样品,另1瓶作为备用样品。农业用(肥料)尿素:将样品缩分至60Og120Og左右。分装在2个塑料瓶中,1瓶作为检验样品,另1瓶作为备用样品。2检验依据表1肥料级硫酸铁序号检验项目检验方法标准1氮(N)GB/T535-1995(适用于2021年6月1日以前生产的产品)GB/T535-2020附录A(适用于2021年6月1日及以后生产
2、的产品)2硫(三)(适用于2021年6月1日及以后生产的产品)NY/T1117-20103游离酸(H2SO4)GB/T535-1995(适用于2021年6月1日以前生产的产品)GB/T535-2020附录B(适用于2021年6月1日及以后生产的产品)4水分(H2O)GB/T535-1995(适用于2021年6月1日以前生产的产品)GB/T535-2020附录C(适用于2021年6月1日及以后生产的产品)5氯离子(C)(适用于2021年6月1日及以后生产的产品)GB/T535-2020离子色谱仪法(仲裁法)GB/T24890-2010.NY/T1117-20106氟化物(以F计)(适用于2021
3、年6月1日及以后生产的产品)GB/T535-2020离子色谱仪法(仲裁法)GB/T32954-20167碑(AS)(以元素计)(适用于2021年6月1NY/T1978-2010日及以后生产的产品)GB/T30902-20148汞(Hg)(以元素计)(适用于2021年6月1日及以后生产的产品)9铅(Pb)(以元素计)(适用于2021年6月1日及以后生产的产品)10镉(Cd)(以元素计)(适用于2021年6月1日及以后生产的产品)11铭(Cr)(以元素计)(适用于2021年6月1日及以后生产的产品)12包装标识GB18382-2001GB/T535-1995(适用于2021年6月1日以前生产的产品
4、)GB/T535-2020(适用于2021年6月1日及以后生产的产品)表2农业用(肥料)尿素序号检验项目检验方法1总氮(N)的质量分数GB/T2441.1-20082缩二版的质量分数GB/T2441.2-20103亚甲基二服(以HCHO计)的质量分数GB/T2441.9-20104粒度GB/T2441.7-20105包装标识GB18382-2001GB/T2440-2017a若尿素生产工艺中不加甲醛,不测亚甲基二版,流通邻域不测该项目。表3农业用氯化镂序号检验项目检验依据1氮(N)的质量分数(以干基计)GB/T2946-20182水的质量分数GB/T8577-2010(仲裁法)GB/T2946
5、-20183种及其化合物的质量分数(以AS计)GB/T23349-2009(适用于2021年6月1日前生产的产品)GB/T23349-2020(适用于2021年6月1日及以后生产的产品)4汞及其化合物的质量分数(以Hg计)5铅及其化合物的质量分数(以Pb计)6镉及其化合物的质量分数(以Cd计)7倍及其化合物的质量分数(以Cr计)GB/T30902-20148包装标识GB18382-2001GB/T2946-2018表4农业用碳酸氢钱序号检验项目检验方法标准1氮(N)GB/T3559-20012水分(H2O)GB/T3559-20013包装标识GB18382-2001GB/T3559-2001执
6、行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3判定规则3.1依据标准GB18382-2001肥料标识内容和要求GB/T535-1995硫酸钱(适用于2021年6月1日前生产的产品)GB/T535-2020肥料级硫酸筱(适用于2021年6月1日及以后生产的产品)GB/T2440-2017尿素GB/T2946-2018氯化钱GB/T3559-2001农业用碳酸氢铁GB/T30902-2014无机化工产品杂质元素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ICP-OE
7、S)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4附则本细则代替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发布2021年版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第一批)的公告(黔市监公告(2021)37号)中的氮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1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