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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如何做好农村矛盾纠纷及信访工作的调研报告做好农村矛盾纠纷及信访工作,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信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新的实践要求,对新时代推动再上新台阶作出新的战略谋划和部署重要思想、维护农村群众合法权益的根本要求,对于改善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农村矛盾纠纷及信访工作主要类别一是资源权属类。主要是农村土地、林业等各类资源性权属纷争,以及进行各类建设引发的农村土地征用、房屋拆迁补偿方面的矛盾纠纷等。二是婚姻、家庭、邻里关系类。这类纠纷多数是由日常生活中的琐碎小事引发的,经过各级基层调解组织的调解
2、,大多数化解在基层,但如果化解不及时,极易造成家庭、宗族纠纷,甚至引发群体性乃至暴力事件。三是干群关系类。主要是个别地方村务管理不善,村务公开不够透明,严重侵害群众的知情权、管理权、决策权;还有个别村、基层单位和部门的工作人员为民服务意识淡化,对待群众诉求缺乏耐心,使一些可以不发生的矛盾发生了,让一些发生的矛盾激化了,造成干群关系紧张等等。四是历史遗留为题类个别信访老户对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或答复不满意、不及时而持续信访,甚至越级上访,以及有少数人想通过上访谋取个人利益而无理闹访、缠访等。二、当前农村矛盾纠纷及信访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村级调委会力量薄弱。虽然各村都有调委会,但基本上是村两委成员
3、、社长兼职,他们工作头绪多、任务重,往往不能全身心地投入到调解工作中,导致许多矛盾纠纷不能及时调处,甚至激化、上交等,增加了上级维稳压力。二是部门连动机制不够健全。综治、信访、司法、国地、村建、安全、公安等社会治安综治成员单位之间,职责不够明确,沟通和配合不足,难以形成大排查、大调解工作合力,漏查、漏报和协调迟缓而贻误最佳调处时机的现象时有发生。三是人民调解员作用发挥不明显。农村矛盾纠纷调解是义务调解,费时费力还不讨好,有时还会受到当事人的谩骂,存在畏难情绪;其次是大多数调解员整体素质不高,在处理实际问题时方法不当,个别调解员态度还不够好,加之政策把握不到位,导致矛盾纠纷难以得到有效及时化解。
4、四是调解工作缺乏制度化、规范化在农村矛盾纠纷调处过程中,调处解决方式比较简单,凭经验,靠老办法,受村干部个人意志和素质影响较大;少数基层干部在疏导调处纠纷过程中求快求安,不考虑以后的工作,会采取有悖于政策和原则的协调办法,给了群众“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的错误导向,从而导致矛盾激化、升级,甚至上交。三、做好农村矛盾纠纷及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一)在稳定工作中要渗透人文精神做好群众工作,要真正从内心尊重群众。形式上的“无序”和情绪上的“偏激”是目前群众工作的主要特点。这就要求我们在执行稳定的工作制度时体现人文要求,渗透人文精神,针对性做好安排,以接待人员和接访地点的“有序”安排和沟
5、通对象人数的合理要求去克服“无序”;以领导出面和一张笑脸、一杯茶水去化解“偏激”。“本着解决问题的热忱”实实在在地对待上访群众,不以“拒绝”对待“无序”,以“简单”对待“偏激”,做到不厌其烦,用对一把钥匙开对一把锁。(二)在稳定工作中要体现“统战”思想农村社会组织形式的变化使群众参加生产和生活的方式发生了重大变化,社会的转型使人群的原有结构发生了变化,也使得影响农村稳定工作的因素呈现出多样性和复杂性。因而,做好农村稳定工作的办法也要多样化。为此,我们在发挥组织自身正面“主流”作用的同时,注意整合各种社会资源,调动一切积极的社会因素,尽量做到快速、及时、有效地解决具体问题。(三)注重教育培训,提
6、高农民综合素质培育社会主义新型农民,是解决农村社会矛盾纠纷的现实需要。一是要大力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引导农民树立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思想,发扬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的优良传统,促进农村形成团结互助、扶贫济困、平等友爱、融洽和谐、诚实守信的良好风气。二是抓好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在农村中深入采用丰富多彩的方式开展普及法律知识,特别注重普及与农民生活、生产相关的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宣传遵纪守法和如何运用法律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等知识,增强农民群众的法制观念,让农民觉得法律看得见、学得进、用得上,提高农民群众的自我约束能力;引导农民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促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
7、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四)要紧紧依靠一线干部村社干部与群众生活在一起,关系密切,人头熟、好办事,做好农村稳定工作,必须紧紧依靠村社干部。要不断充实村社干部力量,调整、尊重、重用与群众关系密切、有本领、能办事的村干部。(五)严格贯彻执行党在农村中的各项政策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代表了农民的根本利益,严格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这是做好农村工作、化解农村矛盾的前提和保证。当今社会,农民的素质在不断地提高,农民的信息获得量也是广泛的、多渠道的,许多农民对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都了如指掌。任何时候背离了党的政策,使农民的利益受到损害,都会遭受到农民群众的坚决抵制。新时期农村的各项工作的政策性和策略性都很强,需要党的各级干部把党的政策交给农民,并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创造性地贯彻执行。创造性要求的是解放思想,从实际出发,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不是违背党的政策,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更不是把“土政策”、“土办法”强加给群众。在抓好思想政治教育和基层组织建设的基础上,对镇、村两级干部还应当经常地、有针对性地进行政策和策略的教育,使他们真正认识“土政策”的危害,划清“土办法”与创造性的区别,懂得什么是从实际出发,懂得农村人民内部矛盾的特点、规律,明白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改变工作作风,学会做群众的思想工作,引导农民去执行党的政策,而不是用“土办法”去强制农民执行“土政策”。